本网讯(记者 尚梅柱)广元市生态环境局1月15日通报,在近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执法人员在利州区、剑阁县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地两家砖瓦企业未按《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停(限)产减排措施,涉嫌违规排放污染物。目前,广元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已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在黄色预警期间,相关工业企业需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停(限)产要求,以减轻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但此次检查发现,两家企业未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必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降低不利气象条件下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此次查处旨在警示全市企业,需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共同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调查中。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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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在黄色预警期间,相关工业企业需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停(限)产要求,以减轻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但此次检查发现,两家企业未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必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降低不利气象条件下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此次查处旨在警示全市企业,需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共同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调查中。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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