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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发布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水污染事故应急不力,一物流公司被罚2万元

2026-01-2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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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经济网

本网讯(记者 尚梅柱)1月26日,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发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物流公司因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污染外排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涉事企业被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

案件回放:物料泄漏冲洗入河 河道水体一度变白

2025年10月23日,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物流公司附近河道出现异常。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河道水体呈现白色。经深入调查,事故源于该公司场地内一个集装箱发生泄漏,其内装载的水性硅钢片漆桶底部破损,导致化学物料外泄。

调查发现,事发后,现场工人虽对泄漏集装箱进行了冲洗,并将冲洗后的水体导入雨水沟,并使用沙袋尝试封堵,但措施并未完全奏效。部分乳白色废水仍通过雨水管道最终排入了外部河道,造成环境污染。

执法查处:认定应急措施严重滞后 依法处以罚款

青白江生态环境局认定,该物流公司在发生水污染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也未采取充分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应急处置责任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青白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警示:应急机制不能“沉睡” 事前防范远胜事后处置

本案虽未造成特大环境后果,但暴露出部分企业在环境应急管理上存在的明显短板。“事故发生后,企业未能第一时间按预案进行科学、有效的初期处置,导致本可控制的污染出现扩散,这反映了其环境安全意识淡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指出。

该案例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它告诫所有企业,必须真正将环境安全摆在生产经营的重要位置。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迅速启动、有效响应;另一方面,必须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完善监测预警设施,提升员工应急能力,牢固树立“防优于治”的理念。任何在环境事故中的迟报、瞒报、应急处置不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部门声音:保持高压态势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青白江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督促广大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要求从“纸面”落到“地面”,共同守护好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青白江区发布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水污染事故应急不力,一物流公司被罚2万元

2026-01-2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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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尚梅柱)1月26日,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发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物流公司因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污染外排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涉事企业被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

案件回放:物料泄漏冲洗入河 河道水体一度变白

2025年10月23日,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物流公司附近河道出现异常。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河道水体呈现白色。经深入调查,事故源于该公司场地内一个集装箱发生泄漏,其内装载的水性硅钢片漆桶底部破损,导致化学物料外泄。

调查发现,事发后,现场工人虽对泄漏集装箱进行了冲洗,并将冲洗后的水体导入雨水沟,并使用沙袋尝试封堵,但措施并未完全奏效。部分乳白色废水仍通过雨水管道最终排入了外部河道,造成环境污染。

执法查处:认定应急措施严重滞后 依法处以罚款

青白江生态环境局认定,该物流公司在发生水污染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也未采取充分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应急处置责任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青白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警示:应急机制不能“沉睡” 事前防范远胜事后处置

本案虽未造成特大环境后果,但暴露出部分企业在环境应急管理上存在的明显短板。“事故发生后,企业未能第一时间按预案进行科学、有效的初期处置,导致本可控制的污染出现扩散,这反映了其环境安全意识淡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指出。

该案例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它告诫所有企业,必须真正将环境安全摆在生产经营的重要位置。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迅速启动、有效响应;另一方面,必须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完善监测预警设施,提升员工应急能力,牢固树立“防优于治”的理念。任何在环境事故中的迟报、瞒报、应急处置不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部门声音:保持高压态势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青白江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督促广大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要求从“纸面”落到“地面”,共同守护好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