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蝶)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在重庆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签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同时明确两地税务部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机制》《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0—2022年行动计划》,加强川渝两地税务机关税收协作,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力争将川渝税收合作打造成跨省税收区域合作的典范,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据悉,工作机制由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决策机制、领导协调会议机制、专项工作组执行机制组成,并设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税收征管协作联合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将从6个方面20项主要任务进行合作,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落实责任。
在“资质互认共助市场要素流动”方面,互认纳税人基础信息,互认纳税人税收资质,互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在“两地通办方便企业办税缴费”方面,制定涉税事项成渝通办清单、推进重点涉税事项两地通办。
在“协同政策共促企业公平竞争”方面,协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协同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协同社保和非税征收政策口径,协同简易处罚裁量基准。
在“服务同质共优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推进实体办税同质,推进咨询服务同质,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同质。
在“协同共治共护良好税收秩序”方面,联合推进涉税数据共享,联合开展税收风险防控,联合打击发票违法行为,联合深化出口退税管理协作,联合推进国际税收管理协作,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
在“区域合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推进毗邻地区税收合作,同时鼓励川渝两地毗邻地区的税务机关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合作。
Copyright◎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30003 版权所有:四川西南商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 备5101052014764号 蜀ICP备19038715号
本报讯(记者 赵蝶)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在重庆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签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同时明确两地税务部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机制》《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0—2022年行动计划》,加强川渝两地税务机关税收协作,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力争将川渝税收合作打造成跨省税收区域合作的典范,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据悉,工作机制由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决策机制、领导协调会议机制、专项工作组执行机制组成,并设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税收征管协作联合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川渝两地税务部门将从6个方面20项主要任务进行合作,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落实责任。
在“资质互认共助市场要素流动”方面,互认纳税人基础信息,互认纳税人税收资质,互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在“两地通办方便企业办税缴费”方面,制定涉税事项成渝通办清单、推进重点涉税事项两地通办。
在“协同政策共促企业公平竞争”方面,协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协同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协同社保和非税征收政策口径,协同简易处罚裁量基准。
在“服务同质共优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推进实体办税同质,推进咨询服务同质,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同质。
在“协同共治共护良好税收秩序”方面,联合推进涉税数据共享,联合开展税收风险防控,联合打击发票违法行为,联合深化出口退税管理协作,联合推进国际税收管理协作,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
在“区域合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推进毗邻地区税收合作,同时鼓励川渝两地毗邻地区的税务机关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合作。
Copyright◎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30003
版权所有:四川西南商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 备5101052014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