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 产经
  • /

    车险新政实施 力促降价增保提质

    2020-09-23 22:45:30


    本报记者 胡斌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未来三年不出险,交强险最多打五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利好车主的政策。降价、增保、提质成了这次车险改革的“关键词”,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据了解,9月19日,汽车保险新规将落地实施。

      《指导意见》指出,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费率改变之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同时,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因此,车险的市场化水平越来越高,车主的可选择性也将越来越大。

      《指导意见》还提出,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除了提升商业险的额度,交强险责任限额也大幅提升。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这次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对司机和行人而言,都多了份保障。”成都市的一位车主王先生说。

      《指导意见》还进一步优化了无赔款优待系数。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并且,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这意味着如果车主驾驶违章少、里程少,有良好的驾驶行为,那么买保险金额就少。“了解了一下这次新政,感觉这次改革将更好发挥车险费率奖优罚劣的作用,那些拥有良好驾驶行为的车主也会进一步受益。总的来说,新政也会进一步促进我们这些车主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车主王先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也就是说,上诉几个险种不用单独购买,只需要买车损险就全部涵盖了。“这次新政中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发动机涉水等车损险都包赔,保险保障更加完善更加全面,这对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成都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

      同时,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银保监会的《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图片据网络)

    当前位置:
  • 首页
  • /
  • 产经
  • /

    车险新政实施 力促降价增保提质

    2020-09-23 22:45:30


    本报记者 胡斌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未来三年不出险,交强险最多打五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利好车主的政策。降价、增保、提质成了这次车险改革的“关键词”,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据了解,9月19日,汽车保险新规将落地实施。

      《指导意见》指出,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费率改变之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同时,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因此,车险的市场化水平越来越高,车主的可选择性也将越来越大。

      《指导意见》还提出,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除了提升商业险的额度,交强险责任限额也大幅提升。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这次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对司机和行人而言,都多了份保障。”成都市的一位车主王先生说。

      《指导意见》还进一步优化了无赔款优待系数。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并且,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这意味着如果车主驾驶违章少、里程少,有良好的驾驶行为,那么买保险金额就少。“了解了一下这次新政,感觉这次改革将更好发挥车险费率奖优罚劣的作用,那些拥有良好驾驶行为的车主也会进一步受益。总的来说,新政也会进一步促进我们这些车主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车主王先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也就是说,上诉几个险种不用单独购买,只需要买车损险就全部涵盖了。“这次新政中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发动机涉水等车损险都包赔,保险保障更加完善更加全面,这对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成都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

      同时,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银保监会的《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图片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