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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发创新创造积极性 加快职务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 成都印发实施方案 六方面十项举措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2021-01-12 12:32:23

      本报记者 胡斌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加快职务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等11部门正式印发《成都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十项改革举措共30条具体内容。

      《实施方案》以产权促进创新,赋予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对落地成都的科技成果给予进一步激励政策。同时,在健全改革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技术类国有资产差别化管理、完善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制度、成果转化载体发展模式和资金投入管理方式等方面全面创新改革。具体来说,《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创新。

      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上,《实施方案》深化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内容,除国家明确“通过分割确权、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外,提出对不宜确权分割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先赋权、后转化”模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对准备申请或申请中的专利,可共同申请、共同所有;对非专利形式的科技成果,可约定共享。

      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实施方案》在贯彻国家明确的高校院所自主决定对其科技成果处置基础上,提出建立技术类国有无形资产差别化管理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以股权资产整体作为绩效考核对象,不对单一项目做增值保值要求。

      在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上,《实施方案》除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奖励规定外,提出允许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取得合法报酬,让科研人员“合理合法富起来”;鼓励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薪酬政策。这将突出业绩贡献,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其创造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紧密联系。

      《实施方案》还特别提出支持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实施“同股不同权”,保障科研人员决策权。据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成都在学习、借鉴了先发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同股不同权”。具体来说,“同股不同权”可以切实保障科研人员的“表决权”,既保护了科研人员的权益,也激发了创新活力。

      在中试基地与产业化载体发展模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在产业功能区、科创空间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开发”实验室、城市场景实验室、中试共享生产线等载体,为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科技服务。《实施方案》探索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与产业化载体运营新模式,将加快建立“研发在高校、转化在城市”的协同合作、互利共赢模式。

      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管理方式上,《实施方案》提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信用等作用,与社会化、市场化资本共建成果转化的股权、债权融资通道;建立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奖励机制、创投机构跟投机制;对国有创投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等实行差异化、周期性的滚动考核,在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可将投资成果转化平台和科技成果“二次开发”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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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2 12:32:23

      本报记者 胡斌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加快职务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等11部门正式印发《成都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十项改革举措共30条具体内容。

      《实施方案》以产权促进创新,赋予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对落地成都的科技成果给予进一步激励政策。同时,在健全改革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技术类国有资产差别化管理、完善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制度、成果转化载体发展模式和资金投入管理方式等方面全面创新改革。具体来说,《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创新。

      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上,《实施方案》深化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内容,除国家明确“通过分割确权、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外,提出对不宜确权分割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先赋权、后转化”模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对准备申请或申请中的专利,可共同申请、共同所有;对非专利形式的科技成果,可约定共享。

      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实施方案》在贯彻国家明确的高校院所自主决定对其科技成果处置基础上,提出建立技术类国有无形资产差别化管理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以股权资产整体作为绩效考核对象,不对单一项目做增值保值要求。

      在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上,《实施方案》除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奖励规定外,提出允许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取得合法报酬,让科研人员“合理合法富起来”;鼓励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薪酬政策。这将突出业绩贡献,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其创造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紧密联系。

      《实施方案》还特别提出支持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实施“同股不同权”,保障科研人员决策权。据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成都在学习、借鉴了先发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同股不同权”。具体来说,“同股不同权”可以切实保障科研人员的“表决权”,既保护了科研人员的权益,也激发了创新活力。

      在中试基地与产业化载体发展模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在产业功能区、科创空间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开发”实验室、城市场景实验室、中试共享生产线等载体,为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科技服务。《实施方案》探索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与产业化载体运营新模式,将加快建立“研发在高校、转化在城市”的协同合作、互利共赢模式。

      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管理方式上,《实施方案》提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信用等作用,与社会化、市场化资本共建成果转化的股权、债权融资通道;建立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奖励机制、创投机构跟投机制;对国有创投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等实行差异化、周期性的滚动考核,在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可将投资成果转化平台和科技成果“二次开发”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