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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规划避高峰 理性消费不盲目 相关部门发布国庆安全及消费提示

    2021-10-01 15:05:3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赵蝶

      四川省公安厅:

      一定到合法、正规经营的加油站(点)加油,共同抵制“三黑”(黑存油点、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现象;购买散装汽油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主动出示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工作人员填报“四川省散装油购销管理系统”;乘坐地铁、公交、长途客运或火车出行,切勿携带违禁品入站上车,自觉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做到“三不一多”,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妥善保管自己的现金等贵重物品,注意自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据预测,国庆节期间,预计线网客流呈两边高、中间低的“U”字型分布。2号线、3号线等商圈景点站客流占比上升,以外出游玩、返乡客流为主。最后两日交通枢纽站将出现返程高峰,进站客流增长较多。预计节前一天(9月30日,周四)线网客运量超过650万乘次,1号线以通勤客流为主,2号线成都东客站、犀浦、茶店子客运站等枢纽站出站客流将上涨。10月1日线网客流较节前周末增长约19%,10月2日客流逐步回落,10月4日达到最低,10月5日开始回升,10月6日-7日受返程客流影响,火车北站、成都东客站出现集中进站,其中成都东客站进站高峰从09:00开始持续至23:00。节后首日(10月8日,周五)线网早高峰压力增大,预计火车南站、倪家桥、中医大省医院、孵化园、世纪城等站高峰换乘客流较节前周一增长12%左右。

      建议广大市民乘客提前规划路径,预留足够的出行时间,尽量选择“错峰出行”,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站乘车,提前出示健康码或扫场所码,凭绿码通行。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一年一度的国庆“黄金周”临近,为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者度过欢乐、健康、平安的国庆假期,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川渝两地消费者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疫情防控依然不容忽视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在国庆假期在选择出行旅游线路时,应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省(市)内游、短程游、周边游,出行前了解旅游目的地防控政策,积极配合高速、机场、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工作,如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景区预约等。外出游玩时勤洗手、常消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提倡大规模的聚集或聚会。

      游玩时安全文明出行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在国庆假期安全文明出游,遵守公共秩序。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网红”景区任性打卡拍照、不攀爬文物、不从事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期间的游览组织方式和应急处置,主动配合景区管理;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及时调整游览计划,不影响景区正常秩序。

      购物时理性消费不盲目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手段,在明确消费需求以及充分了解产品真实品质的情况下再作出购买决定,不为“爆款”“特价”等宣传冲昏头脑,不被网上展示的精美外包装图片所蒙蔽,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销售的各类产品,以免为一时的冲动消费而后悔。网上购物时应严格按照平台(网店)的支付程序进行,不要私下汇款或转账,避免网络诈骗造成经济损失。

      就餐时杜绝食品浪费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不论是在家还是外出就餐,应把自觉抵制浪费作为一种习惯,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拒绝野味和长江野生鱼,争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的实践者、传播者、监督者。

      购买保健食品时谨防坑老陷阱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建议做到“三看一咨询”:一看有无证照。正规经营单位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看“蓝帽子”和批准文号。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有无保健食品专属标志(“蓝帽子”)和产品批准文号,可以访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相关批准文号信息。三看说明书是否规范。按照国家规定,说明书应当有产品的成分、含量、适宜与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用语。同时,购买保健食品之前应当向专业医生咨询是否符合自己的健康状况,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所以不能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

      维权时保留好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服务单据等维权依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根据川渝两地消委组织建立的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两地消费者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组织投诉,实现“足不出户”异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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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规划避高峰 理性消费不盲目 相关部门发布国庆安全及消费提示

    2021-10-01 15:05:3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赵蝶

      四川省公安厅:

      一定到合法、正规经营的加油站(点)加油,共同抵制“三黑”(黑存油点、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现象;购买散装汽油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主动出示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工作人员填报“四川省散装油购销管理系统”;乘坐地铁、公交、长途客运或火车出行,切勿携带违禁品入站上车,自觉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做到“三不一多”,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妥善保管自己的现金等贵重物品,注意自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据预测,国庆节期间,预计线网客流呈两边高、中间低的“U”字型分布。2号线、3号线等商圈景点站客流占比上升,以外出游玩、返乡客流为主。最后两日交通枢纽站将出现返程高峰,进站客流增长较多。预计节前一天(9月30日,周四)线网客运量超过650万乘次,1号线以通勤客流为主,2号线成都东客站、犀浦、茶店子客运站等枢纽站出站客流将上涨。10月1日线网客流较节前周末增长约19%,10月2日客流逐步回落,10月4日达到最低,10月5日开始回升,10月6日-7日受返程客流影响,火车北站、成都东客站出现集中进站,其中成都东客站进站高峰从09:00开始持续至23:00。节后首日(10月8日,周五)线网早高峰压力增大,预计火车南站、倪家桥、中医大省医院、孵化园、世纪城等站高峰换乘客流较节前周一增长12%左右。

      建议广大市民乘客提前规划路径,预留足够的出行时间,尽量选择“错峰出行”,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站乘车,提前出示健康码或扫场所码,凭绿码通行。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一年一度的国庆“黄金周”临近,为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者度过欢乐、健康、平安的国庆假期,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川渝两地消费者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疫情防控依然不容忽视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在国庆假期在选择出行旅游线路时,应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省(市)内游、短程游、周边游,出行前了解旅游目的地防控政策,积极配合高速、机场、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工作,如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景区预约等。外出游玩时勤洗手、常消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提倡大规模的聚集或聚会。

      游玩时安全文明出行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在国庆假期安全文明出游,遵守公共秩序。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网红”景区任性打卡拍照、不攀爬文物、不从事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期间的游览组织方式和应急处置,主动配合景区管理;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及时调整游览计划,不影响景区正常秩序。

      购物时理性消费不盲目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手段,在明确消费需求以及充分了解产品真实品质的情况下再作出购买决定,不为“爆款”“特价”等宣传冲昏头脑,不被网上展示的精美外包装图片所蒙蔽,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销售的各类产品,以免为一时的冲动消费而后悔。网上购物时应严格按照平台(网店)的支付程序进行,不要私下汇款或转账,避免网络诈骗造成经济损失。

      就餐时杜绝食品浪费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不论是在家还是外出就餐,应把自觉抵制浪费作为一种习惯,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拒绝野味和长江野生鱼,争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的实践者、传播者、监督者。

      购买保健食品时谨防坑老陷阱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建议做到“三看一咨询”:一看有无证照。正规经营单位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看“蓝帽子”和批准文号。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有无保健食品专属标志(“蓝帽子”)和产品批准文号,可以访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相关批准文号信息。三看说明书是否规范。按照国家规定,说明书应当有产品的成分、含量、适宜与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用语。同时,购买保健食品之前应当向专业医生咨询是否符合自己的健康状况,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所以不能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

      维权时保留好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服务单据等维权依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根据川渝两地消委组织建立的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两地消费者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组织投诉,实现“足不出户”异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