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4 14:35:34
本报讯(记者 胡斌)为深入实施制造强省战略,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正式印发。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100户省级“贡嘎培优”企业营业收入力争实现翻倍,平均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以上,成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带动全省累计创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产业链“领航”企业分别达到350家、30家、8家。
根据行动计划,遴选对象将聚焦“16+1”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以及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遴选具备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等特征,且原则上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2025年至少实现翻倍,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全省规上工业平均水平、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金额至少实现翻倍的四川省企业。
据了解,四川省经信厅将牵头制定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认定服务办法,明确细化遴选标准,确定100户省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培优企业)。各市(州)参照培优企业标准确定市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培优企业名单每年将进行动态调整。
《行动计划》将围绕支持企业竞相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绿色安全发展、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五个方面实施。
支持企业竞相发展。其中,鼓励培优企业快速发展、竞相成长,每年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排名前30户的,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补;每年对培育工作业绩突出的5个市(州),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分别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补;重点支持培优企业对标国家标准,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链“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省级相关专项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对首次入围“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和每新跨过一个100亿元级台阶、1000亿元级台阶的培优企业,按照《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在培优企业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投入后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和省质量基础建设“一站式”平台;每年新认定的企业类省级创新平台,争取培优企业占比不少于10%;支持培优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按照不超过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鼓励培优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对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其中引导有条件的培优企业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鼓励共建川渝供应链,对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超过1亿元,按照不超过采购金额的1%,给予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最高200万元事后奖补;支持实施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对企业开展以获取技术、品牌、人才和市场为目的的跨区域、跨境并购,按照不超过并购重组支付金额的1.5%,给予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最高400万元事后奖补;对其并购省外、境外企业迁回四川并注册的,奖补标准提高到500万元。
支持企业绿色安全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鼓励培优企业实施燃料和原料清洁低碳替代。深化完善项目节能审查,持续开展节能监察、能效对标和绿色诊断服务。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产品、绿色低碳供应链,对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低碳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支持培优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强化企业服务保障。鼓励培优企业引育人才,对其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才计划,按规定在职称评定、落户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人才政策扶持;建立培优企业人才需求与高等院校招生专业联动培养机制,对相关高等院校招生指标给予积极支持;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对培优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岗位技能等培训并承担成本的,给予培训补贴直达支持。
2022-03-04 14:35:34
本报讯(记者 胡斌)为深入实施制造强省战略,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正式印发。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100户省级“贡嘎培优”企业营业收入力争实现翻倍,平均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以上,成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带动全省累计创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产业链“领航”企业分别达到350家、30家、8家。
根据行动计划,遴选对象将聚焦“16+1”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以及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遴选具备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等特征,且原则上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2025年至少实现翻倍,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全省规上工业平均水平、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金额至少实现翻倍的四川省企业。
据了解,四川省经信厅将牵头制定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认定服务办法,明确细化遴选标准,确定100户省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培优企业)。各市(州)参照培优企业标准确定市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培优企业名单每年将进行动态调整。
《行动计划》将围绕支持企业竞相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绿色安全发展、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五个方面实施。
支持企业竞相发展。其中,鼓励培优企业快速发展、竞相成长,每年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排名前30户的,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补;每年对培育工作业绩突出的5个市(州),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分别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补;重点支持培优企业对标国家标准,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链“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省级相关专项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对首次入围“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和每新跨过一个100亿元级台阶、1000亿元级台阶的培优企业,按照《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在培优企业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投入后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和省质量基础建设“一站式”平台;每年新认定的企业类省级创新平台,争取培优企业占比不少于10%;支持培优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按照不超过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鼓励培优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对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其中引导有条件的培优企业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鼓励共建川渝供应链,对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超过1亿元,按照不超过采购金额的1%,给予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最高200万元事后奖补;支持实施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对企业开展以获取技术、品牌、人才和市场为目的的跨区域、跨境并购,按照不超过并购重组支付金额的1.5%,给予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最高400万元事后奖补;对其并购省外、境外企业迁回四川并注册的,奖补标准提高到500万元。
支持企业绿色安全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鼓励培优企业实施燃料和原料清洁低碳替代。深化完善项目节能审查,持续开展节能监察、能效对标和绿色诊断服务。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产品、绿色低碳供应链,对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低碳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支持培优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强化企业服务保障。鼓励培优企业引育人才,对其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才计划,按规定在职称评定、落户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人才政策扶持;建立培优企业人才需求与高等院校招生专业联动培养机制,对相关高等院校招生指标给予积极支持;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对培优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岗位技能等培训并承担成本的,给予培训补贴直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