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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发展瓶颈 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四川提出五项试点任务,连续三年给予千万元资金支持

    2022-11-30 17:21:56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日前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聚焦制约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探索推出一批原创性改革举措。《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探索破解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关键瓶颈的政策举措,更大力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根据《方案》,试点工作将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方案》提出了五项试点任务,分别是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

      在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方面,《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有效归集公用事业、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房租水电等方面数据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要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以及要引导民营市场主体主动积累商业信用,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全链条。

      在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方面,《方案》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方案》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鼓励探索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实施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购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方面探索更多开创性举措。

      在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方面,《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标准化惠企服务体系、探索精准化服务对接机制以及探索建立多元化惠企服务平台。围绕便利投资、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等方面,创新政府、企业、商会、科研机构等多方供需对接机制,搭建闲置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流转的供需对接平台,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在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个转企”便捷准入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小升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技术改造、投资补贴、科技创新、项目用地等政策优惠,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方面,《方案》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探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健全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即接即调、点单调处、约谈调处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化解纠纷“一条龙”服务。

      此外,《方案》还提出七项关于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激励支持措施,包括:

      统筹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有关市(州)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试点县(市、区)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县域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保障;市域内调剂保障后计划指标仍不足的,年底视全省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支持。

      支持试点县(市、区)优先申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纳入国家统筹。

      建立试点县(市、区)重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点对点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及时组织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做好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享受水电消纳示范、留存电量、电能替代等政策。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给试点县(市、区)分支机构,减少审批环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优先给予安排。

      试点县(市、区)可选择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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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发展瓶颈 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四川提出五项试点任务,连续三年给予千万元资金支持

    2022-11-30 17:21:56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日前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聚焦制约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探索推出一批原创性改革举措。《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探索破解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关键瓶颈的政策举措,更大力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根据《方案》,试点工作将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方案》提出了五项试点任务,分别是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

      在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方面,《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有效归集公用事业、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房租水电等方面数据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要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以及要引导民营市场主体主动积累商业信用,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全链条。

      在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方面,《方案》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方案》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鼓励探索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实施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购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方面探索更多开创性举措。

      在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方面,《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标准化惠企服务体系、探索精准化服务对接机制以及探索建立多元化惠企服务平台。围绕便利投资、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等方面,创新政府、企业、商会、科研机构等多方供需对接机制,搭建闲置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流转的供需对接平台,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在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个转企”便捷准入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小升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技术改造、投资补贴、科技创新、项目用地等政策优惠,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方面,《方案》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探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健全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即接即调、点单调处、约谈调处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化解纠纷“一条龙”服务。

      此外,《方案》还提出七项关于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激励支持措施,包括:

      统筹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有关市(州)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试点县(市、区)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县域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保障;市域内调剂保障后计划指标仍不足的,年底视全省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支持。

      支持试点县(市、区)优先申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纳入国家统筹。

      建立试点县(市、区)重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点对点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及时组织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做好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享受水电消纳示范、留存电量、电能替代等政策。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给试点县(市、区)分支机构,减少审批环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优先给予安排。

      试点县(市、区)可选择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