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1:27:12
本报记者 赵蝶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四川省财政厅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不变、标准不降、精力不减、工作不断,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安全有序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做细做实资金平衡,足额保障脱贫攻坚投入。聚焦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四川围绕年度15个扶贫专项方案,精准对接分配规划项目,精细测算分配资金需求,做细做实扶贫资金平衡,足额保障脱贫攻坚财政投入。2020年,面对突出的收支矛盾和巨大的筹资任务,坚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全省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脱贫攻坚资金908亿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6亿元,增长7.8%,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结合防疫工作实际,优化财政扶贫政策措施。加快资金分配,提前下达2020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6亿元。督促各地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统筹兼顾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指导县级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对因疫情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要求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创新财政扶贫方式,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鼓励贫困县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吸引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对结合疫情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充分发挥涉农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减贫作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好、带动贫困群众多的涉农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优先支持其参与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
2020-03-03 21:27:12
本报记者 赵蝶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四川省财政厅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不变、标准不降、精力不减、工作不断,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安全有序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做细做实资金平衡,足额保障脱贫攻坚投入。聚焦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四川围绕年度15个扶贫专项方案,精准对接分配规划项目,精细测算分配资金需求,做细做实扶贫资金平衡,足额保障脱贫攻坚财政投入。2020年,面对突出的收支矛盾和巨大的筹资任务,坚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全省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脱贫攻坚资金908亿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6亿元,增长7.8%,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结合防疫工作实际,优化财政扶贫政策措施。加快资金分配,提前下达2020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6亿元。督促各地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统筹兼顾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指导县级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对因疫情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要求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创新财政扶贫方式,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鼓励贫困县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吸引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对结合疫情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充分发挥涉农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减贫作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好、带动贫困群众多的涉农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优先支持其参与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