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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文字两情相悦

    2022-01-28 09:47:00

      何一东(四川成都)

      一日和几位作家茶聚,大家谈起各自的作品,都颇敝帚自珍。一位作家说:“我写稿子,完全是抠脑袋一字一句抠出来的。哪怕只是几行小诗,也要想半天。”另一位作家已年过花甲,曾在成都各大报刊发了很多稿子,是一位知名作家。近年来,却写得较少,但每写一篇,质量都很高。他说,自己退休后参加社会活动少,外出采风的机会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他决不闭门造车,胡编乱造,更不会去剽窃、拼凑,那太没意思了!强扭的瓜不甜,抄袭拼凑出来的所谓文章或诗歌,横竖都别扭,因为文字和你没有感情,即便被抄袭者强行霸占,这些文字仍不真正属于你!所以,他宁缺毋滥,不为写而写。

      这位作家的话引发了大家的共鸣,一位美女作家告诉我们一件抄袭者被抓“现行”的狼狈事。她的一位作家朋友,是写小说的,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发表在一个内刊上。谁知有一名长期舞文弄墨的作者,已是古稀之年,看到这篇小说,觉得从内容到描写手法上都很好,按捺不住从羡慕到占有的冲动,自以为这是本内刊,剽窃了也无人知道。于是鬼迷心窍,把小说从标题到内容原封不动地剽窃,署上自己的名字,投给沿海一家市级公开刊物,发表后,抄翁欣喜若狂。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剽窃一事,很快被作家发现。作家非常愤怒,怒斥其剽窃行径:“我辛辛苦苦写的小说被别人一字不改剽窃发表,就如同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姓了,真是奇耻大辱,令人极其愤慨!你这样做,既违法又缺德,你的良心能安然吗?”真是晚节不保,令人不齿!

      抄翁“发表”的快感荡然无存,毕竟他是退休干部,从事写作已有数十年,如今剽窃被识破,弄不好就会身败名裂,吓得他顾不上什么颜面,声泪俱下地向作家求饶,求作家不要把此事公之于众,否则,他死了的心都有。说实话,求饶的话说得可怜巴巴,谁听了都替抄翁难为情。可悲的是,直到最后,抄翁想到的仍是自己的面子,怕面子被撕下,其真实的丑陋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想起十多年前,收到一个知其名却从未见面的作者的来稿,是邮寄。他四五十岁吧,在本地也算小有名气,经常在一些报刊发表文章。这次他写的是一篇鸡汤似的人生感悟,我拆开看后,总觉得里面有一段话约300来字很熟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在一篇游记里写的吗?而且这段文字是我文章结尾的点睛之笔,颇为喜欢。这篇游记在几家报刊发表过。我马上在电脑里调岀来一对,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哈哈,这抄袭投稿也太戏剧性了。

      我打电话给这个作者,问他这篇稿子是不是原创?引用过别人的文章没有?他信誓旦旦地说绝对原创,没引用过任何人的文章。我立马指出他抄袭我的这段文字,并把发表文章的报刊名一一点出。他显然措手不及,在电话里尴尬沉默了一阵,但仍揣着明白装糊涂,诡辩没抄。我非常生气,把他狠狠地批了一顿,质问他这世上有相同的两片树叶吗?

      最后,他理屈词穷,含糊辩称是引用,也不记得是我写的(看来,他是抄袭常客)。我说你引用为啥不打引号?刚才问你,你不是说没引用过任何人的吗?他开不起腔,这才向我道歉说不是故意抄袭,是先摘录在笔记本里,后来不由自主写进他稿子里,今后一定改正。我不想和他多说,压了电话。自此后,他再无颜向我这儿投稿。他在我的心目中,自然也人设崩塌!

      还有的抄袭者,不是整段整篇抄,而是“化整为零”,将一位或多位原创者的文章或诗歌活生生肢解,分散在他的“作品”里,以为自己聪明,无人知晓。但这样做,无异于上半身是借别人的西装领带,下半身是自己的牛仔裤运动鞋,不伦不类,内行一看就是不合文章脉络的拼凑,迟早会露出马脚,被人揭穿和鄙视。

      试想,此时此刻,剽窃者对我们的“恋人”觊觎已久,垂涎欲滴,动了歪心思,偷偷摸摸或明火执仗来抢夺、霸占,我们肯定“是可忍,孰不可忍”!而剽窃者的下场如何,其实早有答案,毋庸赘言!最关键的是,既然剽窃是见不得阳光的,剽窃者的内心同样是做贼心虚,整天提心吊胆,一旦东窗事发,则丑态百出,无颜立足于世间也,还有何资格称自己是“作家、诗人”?如果真的江郎才尽,又不甘寂寞,那就老老实实多读书,多深入生活,给自己充电。

      无论是剽窃者或腐败分子,还是记住陈毅元帅的箴言吧:“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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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一东(四川成都)

      一日和几位作家茶聚,大家谈起各自的作品,都颇敝帚自珍。一位作家说:“我写稿子,完全是抠脑袋一字一句抠出来的。哪怕只是几行小诗,也要想半天。”另一位作家已年过花甲,曾在成都各大报刊发了很多稿子,是一位知名作家。近年来,却写得较少,但每写一篇,质量都很高。他说,自己退休后参加社会活动少,外出采风的机会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他决不闭门造车,胡编乱造,更不会去剽窃、拼凑,那太没意思了!强扭的瓜不甜,抄袭拼凑出来的所谓文章或诗歌,横竖都别扭,因为文字和你没有感情,即便被抄袭者强行霸占,这些文字仍不真正属于你!所以,他宁缺毋滥,不为写而写。

      这位作家的话引发了大家的共鸣,一位美女作家告诉我们一件抄袭者被抓“现行”的狼狈事。她的一位作家朋友,是写小说的,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发表在一个内刊上。谁知有一名长期舞文弄墨的作者,已是古稀之年,看到这篇小说,觉得从内容到描写手法上都很好,按捺不住从羡慕到占有的冲动,自以为这是本内刊,剽窃了也无人知道。于是鬼迷心窍,把小说从标题到内容原封不动地剽窃,署上自己的名字,投给沿海一家市级公开刊物,发表后,抄翁欣喜若狂。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剽窃一事,很快被作家发现。作家非常愤怒,怒斥其剽窃行径:“我辛辛苦苦写的小说被别人一字不改剽窃发表,就如同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姓了,真是奇耻大辱,令人极其愤慨!你这样做,既违法又缺德,你的良心能安然吗?”真是晚节不保,令人不齿!

      抄翁“发表”的快感荡然无存,毕竟他是退休干部,从事写作已有数十年,如今剽窃被识破,弄不好就会身败名裂,吓得他顾不上什么颜面,声泪俱下地向作家求饶,求作家不要把此事公之于众,否则,他死了的心都有。说实话,求饶的话说得可怜巴巴,谁听了都替抄翁难为情。可悲的是,直到最后,抄翁想到的仍是自己的面子,怕面子被撕下,其真实的丑陋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想起十多年前,收到一个知其名却从未见面的作者的来稿,是邮寄。他四五十岁吧,在本地也算小有名气,经常在一些报刊发表文章。这次他写的是一篇鸡汤似的人生感悟,我拆开看后,总觉得里面有一段话约300来字很熟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在一篇游记里写的吗?而且这段文字是我文章结尾的点睛之笔,颇为喜欢。这篇游记在几家报刊发表过。我马上在电脑里调岀来一对,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哈哈,这抄袭投稿也太戏剧性了。

      我打电话给这个作者,问他这篇稿子是不是原创?引用过别人的文章没有?他信誓旦旦地说绝对原创,没引用过任何人的文章。我立马指出他抄袭我的这段文字,并把发表文章的报刊名一一点出。他显然措手不及,在电话里尴尬沉默了一阵,但仍揣着明白装糊涂,诡辩没抄。我非常生气,把他狠狠地批了一顿,质问他这世上有相同的两片树叶吗?

      最后,他理屈词穷,含糊辩称是引用,也不记得是我写的(看来,他是抄袭常客)。我说你引用为啥不打引号?刚才问你,你不是说没引用过任何人的吗?他开不起腔,这才向我道歉说不是故意抄袭,是先摘录在笔记本里,后来不由自主写进他稿子里,今后一定改正。我不想和他多说,压了电话。自此后,他再无颜向我这儿投稿。他在我的心目中,自然也人设崩塌!

      还有的抄袭者,不是整段整篇抄,而是“化整为零”,将一位或多位原创者的文章或诗歌活生生肢解,分散在他的“作品”里,以为自己聪明,无人知晓。但这样做,无异于上半身是借别人的西装领带,下半身是自己的牛仔裤运动鞋,不伦不类,内行一看就是不合文章脉络的拼凑,迟早会露出马脚,被人揭穿和鄙视。

      试想,此时此刻,剽窃者对我们的“恋人”觊觎已久,垂涎欲滴,动了歪心思,偷偷摸摸或明火执仗来抢夺、霸占,我们肯定“是可忍,孰不可忍”!而剽窃者的下场如何,其实早有答案,毋庸赘言!最关键的是,既然剽窃是见不得阳光的,剽窃者的内心同样是做贼心虚,整天提心吊胆,一旦东窗事发,则丑态百出,无颜立足于世间也,还有何资格称自己是“作家、诗人”?如果真的江郎才尽,又不甘寂寞,那就老老实实多读书,多深入生活,给自己充电。

      无论是剽窃者或腐败分子,还是记住陈毅元帅的箴言吧:“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