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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思考

    2019-12-17 16:47:14

      成都青白江区城厢镇 周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近几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从去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启动以来,城厢镇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村庄清洁等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了解和改善人居环境状况,城厢镇通过开展座谈、参观学习、深入走访等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便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

      一、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城厢镇幅员面积46.9平方公里,下辖2个城镇社区、4个涉农社区、11个村,共255个村(居)民小组,镇域户籍人口5.96万人,属成都市都市区及青白江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位于市委东进、北改及中优战略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城厢镇大部分农村地区保存了传统川西林盘散居的特点,生态环境优美,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开展,部分村庄柴草乱堆、垃圾乱丢的现象大大改善,水域污染、水面漂浮物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一些脏、臭旱厕问题有所减少,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城厢镇印发了《城厢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提出了推进“三清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实施农村垃圾、生产废弃物、污水沟塘清理和庭院居室环境、村容村貌与不良习惯的改善。从2018年开始城厢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进“治厕、治水、治垃圾”三大工作。

      户厕改造方面:一是严格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召开4次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对全镇厕所革命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村社任务分工;二是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广度。先后两次摸底调查,征集村民改厕意愿,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活动,印发市级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指导册;三是因地制宜,坚决杜绝“一刀切”。指导群众选择合适的改厕建厕模式,既有单建也有联建,既有新建又有改造等;四是严格考评,强化督促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和“周统计、月通报”的办法,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快厕所建设进度,把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2019年城厢镇改厕目标任务1230户,截至10月底,全镇完成户厕改造600多户,旱厕数量大大减少。

      污水治理方面:一是结合“河长制”工作,定期对村庄内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清除沉积淤泥及漂浮杂物,畅通水系循环,保障村民灌溉用水的同时彰显“水清、鱼游、岸绿”的水域美景;二是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目前水域大部分干净清洁;三是引导有条件的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全镇大部分村(社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其余各村(社区)通过沼气池、化粪池进行污水处理。

      农村垃圾治理方面:一是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负责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平均每月开展120余次志愿清洁活动,清理村域道路沿线、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 全面清扫、清洗尘土污垢,解决“垃圾山”“死角垃圾”“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等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问题;二是在十八湾、壁峰等村社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一户一小垃圾桶,一院一大垃圾桶,培养村民主动实施垃圾分类意识,村民生活垃圾不再像以前随意丢弃,家门口也变得干净很多。

      三、问题与不足

      尽管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不只是乡镇、村社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它事关每一个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然而部分村(社区)甚至部门没有认识到推进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未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以研究和推进,仅停留在一般性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上,同时也没有让老百姓充分认识他们在此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导致百姓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

      二是工作推动不平衡。在以“三清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不论是部门还是村(社区),目前花大力气推进厕所改造这项工作,其他像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村民环保意识等工作要么推进力度不够,要么仅停留在表面上,几乎没有实质性进展,而单就厕所改造而言,也存在进度、质量不平衡的问题。

      三是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发挥不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涉及村庄治理的各个方面,不是某一个部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就能把它做好,需要我们全镇各个部门、村社的相互支持和配合,目前我们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部分工作职责划分不是很明确,导致工作搁置,有时甚至出现工作推诿的情况。

      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对政府资金依赖性强,光是全镇1500余户户厕改造提升,都预计需要投入约500万元资金,除了市、县级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外,很大一部分需要政府、村组和村民自筹,而户厕改造提升只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一个方面,其他方方面面都需要经费的保障,目前只靠财政单一投入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治理的需要,投融资渠道不畅,结构性投资缺口较大。乡镇村在投资治理方面还缺少主动举措,投资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有规划却无法有效实施。

      四、几点建议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职能所系、形势所迫,但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文明和谐程度的提高,我们要牢记初心与使命,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在工作推进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我们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凝聚合力,把这项事关民生福祉、文明健康、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要激活群众动力和参与积极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民是主体。我们必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形下千方百计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全体村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逐步解决“干部热、群众冷”和“你急我不急、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中村规民约的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运用德治、法治和自治的方法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

      三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牵扯部门多,目前存在部门和村社单打独斗的现象。必须要强化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和部门村社联动机制,凝聚起强大合力,从垃圾、厕所、污水、村容村貌等各个方面,高效有力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四是增加专项资金投入。除了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拨付的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各项资金外,积极引导产业发展、支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镇政府财政也要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帮扶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农民投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为农村人居环境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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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思考

    2019-12-17 16:47:14

      成都青白江区城厢镇 周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近几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从去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启动以来,城厢镇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村庄清洁等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了解和改善人居环境状况,城厢镇通过开展座谈、参观学习、深入走访等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便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

      一、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城厢镇幅员面积46.9平方公里,下辖2个城镇社区、4个涉农社区、11个村,共255个村(居)民小组,镇域户籍人口5.96万人,属成都市都市区及青白江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位于市委东进、北改及中优战略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城厢镇大部分农村地区保存了传统川西林盘散居的特点,生态环境优美,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开展,部分村庄柴草乱堆、垃圾乱丢的现象大大改善,水域污染、水面漂浮物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一些脏、臭旱厕问题有所减少,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城厢镇印发了《城厢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提出了推进“三清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实施农村垃圾、生产废弃物、污水沟塘清理和庭院居室环境、村容村貌与不良习惯的改善。从2018年开始城厢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进“治厕、治水、治垃圾”三大工作。

      户厕改造方面:一是严格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召开4次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对全镇厕所革命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村社任务分工;二是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广度。先后两次摸底调查,征集村民改厕意愿,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活动,印发市级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指导册;三是因地制宜,坚决杜绝“一刀切”。指导群众选择合适的改厕建厕模式,既有单建也有联建,既有新建又有改造等;四是严格考评,强化督促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和“周统计、月通报”的办法,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快厕所建设进度,把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2019年城厢镇改厕目标任务1230户,截至10月底,全镇完成户厕改造600多户,旱厕数量大大减少。

      污水治理方面:一是结合“河长制”工作,定期对村庄内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清除沉积淤泥及漂浮杂物,畅通水系循环,保障村民灌溉用水的同时彰显“水清、鱼游、岸绿”的水域美景;二是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目前水域大部分干净清洁;三是引导有条件的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全镇大部分村(社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其余各村(社区)通过沼气池、化粪池进行污水处理。

      农村垃圾治理方面:一是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负责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平均每月开展120余次志愿清洁活动,清理村域道路沿线、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 全面清扫、清洗尘土污垢,解决“垃圾山”“死角垃圾”“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等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问题;二是在十八湾、壁峰等村社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一户一小垃圾桶,一院一大垃圾桶,培养村民主动实施垃圾分类意识,村民生活垃圾不再像以前随意丢弃,家门口也变得干净很多。

      三、问题与不足

      尽管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不只是乡镇、村社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它事关每一个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然而部分村(社区)甚至部门没有认识到推进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未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以研究和推进,仅停留在一般性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上,同时也没有让老百姓充分认识他们在此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导致百姓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

      二是工作推动不平衡。在以“三清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不论是部门还是村(社区),目前花大力气推进厕所改造这项工作,其他像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村民环保意识等工作要么推进力度不够,要么仅停留在表面上,几乎没有实质性进展,而单就厕所改造而言,也存在进度、质量不平衡的问题。

      三是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发挥不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涉及村庄治理的各个方面,不是某一个部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就能把它做好,需要我们全镇各个部门、村社的相互支持和配合,目前我们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部分工作职责划分不是很明确,导致工作搁置,有时甚至出现工作推诿的情况。

      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对政府资金依赖性强,光是全镇1500余户户厕改造提升,都预计需要投入约500万元资金,除了市、县级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外,很大一部分需要政府、村组和村民自筹,而户厕改造提升只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一个方面,其他方方面面都需要经费的保障,目前只靠财政单一投入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治理的需要,投融资渠道不畅,结构性投资缺口较大。乡镇村在投资治理方面还缺少主动举措,投资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有规划却无法有效实施。

      四、几点建议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职能所系、形势所迫,但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文明和谐程度的提高,我们要牢记初心与使命,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在工作推进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我们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凝聚合力,把这项事关民生福祉、文明健康、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要激活群众动力和参与积极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民是主体。我们必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形下千方百计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全体村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逐步解决“干部热、群众冷”和“你急我不急、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中村规民约的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运用德治、法治和自治的方法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

      三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牵扯部门多,目前存在部门和村社单打独斗的现象。必须要强化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和部门村社联动机制,凝聚起强大合力,从垃圾、厕所、污水、村容村貌等各个方面,高效有力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四是增加专项资金投入。除了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拨付的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各项资金外,积极引导产业发展、支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镇政府财政也要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帮扶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农民投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为农村人居环境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