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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治”与“制” ——基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的调研报告

    2019-12-20 16:34:05

      罗开庆 (成都青白江区城厢镇)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对于住房改善的需求越加强烈;乡镇作为农房管理的主体,如何管理好农村住房改建工作,是当前乡镇普遍存在的一个矛盾问题。

      通过对城厢镇农房改建工作的调研,结合城厢镇实际情况,在规划发展要求的前提下,不越法律法规的“红线”,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村民自治等措施,进一步抓实了农房改建管理,即满足了农户对房屋建设的合理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建设农房的新增。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总人口58136人,城镇居民22497人,农村居民35639人,城镇居民人口比重为38.7%,农村居民人口比重为61.30%,城厢镇农村居民人口依旧还占有较高比重。

      近两年来,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农村住房改建需求日益增多,从2017年一季度—2018年二季度整体呈上升趋势,在2018年二季度达到顶峰;伴随城镇化脚步的进程,城厢镇对农村住房建设有了更加严格的管理和要求,对违建查处力度也不断增强,农户住房建设的需求显著降低且在一个区间内趋于稳定。

      从2017年一季度—2019年二季度,城厢镇农村住房建设增速从2017年二季度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到2018年一季度上升至顶峰,2019年一季度,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

      2017年以前也存在农村居民修建房屋的情况,由于之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房屋修建的情况没有进行系统审核、严格管理。从数据上直观反映出,2017年开始农村居民开始有对修建房屋需要进行报备的意识,所以2017年以后农村房屋的修建数量一路飙升,直至顶峰。但因城厢镇各项规划建设开始实施且对违建、乱建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2018年四季度房屋修建的数量呈明显的下降态势,直至平稳。尤其是2019年两个季度,总共修建房屋13户,不到2018年平均每季度的数量。

      因城厢镇部分农村住房历经近几年多次地震后,危险系数增加,如若一味拒绝农村居民房屋修建的申请,则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反之,如果一味地满足修建需求,又会出现大量违建、乱建的情况。对农村住房修建严格管控将矛盾集中到村(组)和乡镇上,部分私自修建房屋的情况出现,导致拆建难度大。

      二、主要做法

      建章立制。为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遏制违法乱建的发生,合理适度满足农户对住房改造的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厢镇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村上通过召开会议,明确了村民建房公约。

      具体措施:1、遵循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2、遵循“一户一宅”原则;3、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为城厢镇管理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既规范建设流程,又合理满足农村居民居住需求。

      有效管理措施:1、事前摸排情况。有建房需求的村民将需求报至村(社区),由村(社区)统一将需求上报至镇政府,政府安排专人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对需要建设的房屋进行风险评估和信息核实。如满足建房条件,需按照村规民约,缴纳建房保证金至村(社区)公开账户。2、事中巡查情况。对已批准建设的房屋安排巡逻队员定时巡查情况,一旦存在违建、乱建的行为及时反馈政府,政府将安排拆违办工作人员对超出规定范围的建筑进行拆除。3、事后审核情况。农村居民房屋修建完成后将情况汇报村(社区),村(社区)将情况汇报政府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将及时会同村(社区)工作人员丈量房屋范围和建筑面积,对不存在违建、乱建,按照规定修建的房屋予以通过。按照村规民约,退回农村住房建设保证金。

      狠抓违建、乱建现象。城厢镇安排巡逻队员每天按时巡逻查看各村(社区)情况,对不按照要求私自违建、乱建的房屋,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抓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制度出台之前,村民对房屋修建管理报备流程不熟悉,导致不按照规定修建房屋的现象频发。宣传工作是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一环,安排村(社区)工作人员为村民传达《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政策和思想,为农村房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初见成效

      案例展示。城厢镇联兴村13组万宗秀户:联兴村13组的万宗秀户,常年居住在土坯房中,且此土坯房为该户的唯一住房。镇、村两委考虑到该户的经济状况及土坯房的现状,因该户满足农村居民常年居住土坯房,且为唯一住房的补助要求,特此为该户申请农村房屋修建补助。在国家资金的帮助下,该户的房屋按照原址改建、房屋建设安全管理的要求修建完毕。从前的土坯房,晴也忧雨也忧,现在的新房让万宗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仅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他们家再也不用为下雨是否引起房屋垮塌而忧愁,也不会为没有能力改变生活现状而夜不能寐、寝食难安。改善人民生活,为增进人民福祉谋发展,关心群众的需求与期盼,真正做到以人民群众为发展中心,是全党的使命。看着漂亮的房屋一天天修建而成,万宗秀流下了感动和幸福的泪水,双手紧握工作人员的手,用最质朴、最平实却饱含深情的声音对工作人员说了声“谢谢”。

      矛盾冲突减小。随着《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和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农村居民对住房建设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矛盾和冲突逐渐减小。

      违建数量减少。经过对城厢镇违建、乱建现象的严格把控,对已有违建、乱建及时拆除后,镇域内违建、乱建发生频率显著降低,城厢镇农村建筑风貌得到有效改善。

      安全系数提升。违建、乱建的房屋大多采用红砖砌成,房屋顶部一般用彩钢铺盖,没有按照房屋建筑设计安全系数规范修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对农村房屋建设的严格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数量逐渐减少,农村居民安全系数显著提升。

      四、问题分析

      违建之风仍在。尽管乡镇已加大惩治农村房屋违建的力度,但仍有个别村民抱有侥幸心理,私自乱建房屋。违建拆除直接关系农户切身利益,拆除时,存在村民阻挠的情况,增加了拆违难度。

      农房改建过程监控不严。在农房修建过程中,村(社区)对农房改建过程管控不严,导致部分农房未按要求改建,农房建成后整改难度大。

      农房建房质量不高。由于部分村民在房屋改建过程中,经济条件有限,未能按照标准建房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房屋建设质量整体不高。

      建房保证金收取困难。虽然村规民约有要求,但是在收取过程中,村民对建房保证金缴纳表示不理解、不支持,抵触情绪严重。

      宣传力度不够,村民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对农房改建政策宣传解释过程中,由于自身对文件精神未充分领会,对政策没有吃透,导致给村民解释中存在误区,还需要加强学习。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对《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的宣传力度仍需提高,从而加强农村居民建房规范意识和相关法律意识,为其树立正确的房屋修建意识,从根源上减少违建、乱建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更高频的巡查次数,减少违建发生的几率,将违建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大审查力度。加强对农房改建户资金监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农房建设工作,杜绝改建成危房、违建房。对提出房屋建设需求的情况,严格把关。一是把好审核关,对切实有居住需要的房屋予以批准;二是把好验收关,对房屋建筑面积等信息严格把关,审查房屋是否严格按照批准面积进行修建。

      (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匠培训宣传引导。区住建局要求农房改建以后需要持证上岗,没有工匠、施工单位资质的将不能承建农村住房改建。

      (五)加大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时建立农房改建台账,作为年终城厢镇农房建设考核依据。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需要有的放矢的有效“治理”,也需要有法必依的严格“控制”,双管齐下,才能让群众安居乐业,人人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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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治”与“制” ——基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的调研报告

    2019-12-20 16:34:05

      罗开庆 (成都青白江区城厢镇)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对于住房改善的需求越加强烈;乡镇作为农房管理的主体,如何管理好农村住房改建工作,是当前乡镇普遍存在的一个矛盾问题。

      通过对城厢镇农房改建工作的调研,结合城厢镇实际情况,在规划发展要求的前提下,不越法律法规的“红线”,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村民自治等措施,进一步抓实了农房改建管理,即满足了农户对房屋建设的合理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建设农房的新增。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总人口58136人,城镇居民22497人,农村居民35639人,城镇居民人口比重为38.7%,农村居民人口比重为61.30%,城厢镇农村居民人口依旧还占有较高比重。

      近两年来,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农村住房改建需求日益增多,从2017年一季度—2018年二季度整体呈上升趋势,在2018年二季度达到顶峰;伴随城镇化脚步的进程,城厢镇对农村住房建设有了更加严格的管理和要求,对违建查处力度也不断增强,农户住房建设的需求显著降低且在一个区间内趋于稳定。

      从2017年一季度—2019年二季度,城厢镇农村住房建设增速从2017年二季度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到2018年一季度上升至顶峰,2019年一季度,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

      2017年以前也存在农村居民修建房屋的情况,由于之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房屋修建的情况没有进行系统审核、严格管理。从数据上直观反映出,2017年开始农村居民开始有对修建房屋需要进行报备的意识,所以2017年以后农村房屋的修建数量一路飙升,直至顶峰。但因城厢镇各项规划建设开始实施且对违建、乱建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2018年四季度房屋修建的数量呈明显的下降态势,直至平稳。尤其是2019年两个季度,总共修建房屋13户,不到2018年平均每季度的数量。

      因城厢镇部分农村住房历经近几年多次地震后,危险系数增加,如若一味拒绝农村居民房屋修建的申请,则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反之,如果一味地满足修建需求,又会出现大量违建、乱建的情况。对农村住房修建严格管控将矛盾集中到村(组)和乡镇上,部分私自修建房屋的情况出现,导致拆建难度大。

      二、主要做法

      建章立制。为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遏制违法乱建的发生,合理适度满足农户对住房改造的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厢镇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村上通过召开会议,明确了村民建房公约。

      具体措施:1、遵循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2、遵循“一户一宅”原则;3、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为城厢镇管理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既规范建设流程,又合理满足农村居民居住需求。

      有效管理措施:1、事前摸排情况。有建房需求的村民将需求报至村(社区),由村(社区)统一将需求上报至镇政府,政府安排专人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对需要建设的房屋进行风险评估和信息核实。如满足建房条件,需按照村规民约,缴纳建房保证金至村(社区)公开账户。2、事中巡查情况。对已批准建设的房屋安排巡逻队员定时巡查情况,一旦存在违建、乱建的行为及时反馈政府,政府将安排拆违办工作人员对超出规定范围的建筑进行拆除。3、事后审核情况。农村居民房屋修建完成后将情况汇报村(社区),村(社区)将情况汇报政府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将及时会同村(社区)工作人员丈量房屋范围和建筑面积,对不存在违建、乱建,按照规定修建的房屋予以通过。按照村规民约,退回农村住房建设保证金。

      狠抓违建、乱建现象。城厢镇安排巡逻队员每天按时巡逻查看各村(社区)情况,对不按照要求私自违建、乱建的房屋,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抓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制度出台之前,村民对房屋修建管理报备流程不熟悉,导致不按照规定修建房屋的现象频发。宣传工作是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一环,安排村(社区)工作人员为村民传达《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政策和思想,为农村房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初见成效

      案例展示。城厢镇联兴村13组万宗秀户:联兴村13组的万宗秀户,常年居住在土坯房中,且此土坯房为该户的唯一住房。镇、村两委考虑到该户的经济状况及土坯房的现状,因该户满足农村居民常年居住土坯房,且为唯一住房的补助要求,特此为该户申请农村房屋修建补助。在国家资金的帮助下,该户的房屋按照原址改建、房屋建设安全管理的要求修建完毕。从前的土坯房,晴也忧雨也忧,现在的新房让万宗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仅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他们家再也不用为下雨是否引起房屋垮塌而忧愁,也不会为没有能力改变生活现状而夜不能寐、寝食难安。改善人民生活,为增进人民福祉谋发展,关心群众的需求与期盼,真正做到以人民群众为发展中心,是全党的使命。看着漂亮的房屋一天天修建而成,万宗秀流下了感动和幸福的泪水,双手紧握工作人员的手,用最质朴、最平实却饱含深情的声音对工作人员说了声“谢谢”。

      矛盾冲突减小。随着《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和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农村居民对住房建设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矛盾和冲突逐渐减小。

      违建数量减少。经过对城厢镇违建、乱建现象的严格把控,对已有违建、乱建及时拆除后,镇域内违建、乱建发生频率显著降低,城厢镇农村建筑风貌得到有效改善。

      安全系数提升。违建、乱建的房屋大多采用红砖砌成,房屋顶部一般用彩钢铺盖,没有按照房屋建筑设计安全系数规范修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对农村房屋建设的严格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数量逐渐减少,农村居民安全系数显著提升。

      四、问题分析

      违建之风仍在。尽管乡镇已加大惩治农村房屋违建的力度,但仍有个别村民抱有侥幸心理,私自乱建房屋。违建拆除直接关系农户切身利益,拆除时,存在村民阻挠的情况,增加了拆违难度。

      农房改建过程监控不严。在农房修建过程中,村(社区)对农房改建过程管控不严,导致部分农房未按要求改建,农房建成后整改难度大。

      农房建房质量不高。由于部分村民在房屋改建过程中,经济条件有限,未能按照标准建房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房屋建设质量整体不高。

      建房保证金收取困难。虽然村规民约有要求,但是在收取过程中,村民对建房保证金缴纳表示不理解、不支持,抵触情绪严重。

      宣传力度不够,村民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对农房改建政策宣传解释过程中,由于自身对文件精神未充分领会,对政策没有吃透,导致给村民解释中存在误区,还需要加强学习。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对《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的宣传力度仍需提高,从而加强农村居民建房规范意识和相关法律意识,为其树立正确的房屋修建意识,从根源上减少违建、乱建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更高频的巡查次数,减少违建发生的几率,将违建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大审查力度。加强对农房改建户资金监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农房建设工作,杜绝改建成危房、违建房。对提出房屋建设需求的情况,严格把关。一是把好审核关,对切实有居住需要的房屋予以批准;二是把好验收关,对房屋建筑面积等信息严格把关,审查房屋是否严格按照批准面积进行修建。

      (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匠培训宣传引导。区住建局要求农房改建以后需要持证上岗,没有工匠、施工单位资质的将不能承建农村住房改建。

      (五)加大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时建立农房改建台账,作为年终城厢镇农房建设考核依据。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需要有的放矢的有效“治理”,也需要有法必依的严格“控制”,双管齐下,才能让群众安居乐业,人人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