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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2019-02-27 15:00:44

           (任徐 记者 戴明)2月27日,记者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会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世洪介绍了《条例》制定相关情况。
           据席世洪介绍,制定《条例》,对有效解决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中的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省委对广安“建设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定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立法调研发现广安市污水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运营维护单位;二是政府及其部门;三是相关单位和个人。同时,《条例》呈现出六个特点:一是“洁净水”行动成功经验法制化; 二是生活污水的全域治理;三是明确河湖长在污水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四是探索农村污水处理地方立法,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管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法律责任中都有相关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体系;五是针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中的问题,细化、延伸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六是构建了“政府监督+企业自行监测+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体系。
           据了解,《条例》是四川省首个针对污水处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探索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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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2019-02-27 15:00:44

           (任徐 记者 戴明)2月27日,记者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会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世洪介绍了《条例》制定相关情况。
           据席世洪介绍,制定《条例》,对有效解决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中的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省委对广安“建设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定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立法调研发现广安市污水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运营维护单位;二是政府及其部门;三是相关单位和个人。同时,《条例》呈现出六个特点:一是“洁净水”行动成功经验法制化; 二是生活污水的全域治理;三是明确河湖长在污水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四是探索农村污水处理地方立法,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管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法律责任中都有相关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体系;五是针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中的问题,细化、延伸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六是构建了“政府监督+企业自行监测+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体系。
           据了解,《条例》是四川省首个针对污水处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探索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