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是成都市乃至中国西部重要的工业区。同时,青白江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是四川省园林城市。由于生态环境宜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区,2017年正式获批为“四川自贸区青白江片区”。
在这片充满生机与灵气的土地上,有一支坚守信念、践行忠诚的检察队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他们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大理念,追赶超越,汇聚发展检察事业的聚力风帆,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青白江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大局,维护稳定,突出监督,深化改革,固本强基,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中心工作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检务,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检察价值。
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把自贸检察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发挥派驻检察室前沿优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四川物流集装箱有限公司、中铁八局物流公司等企业收集司法需求,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自贸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提供《涉外法律指南》等书籍。对工作中发现的进口食品经销商对临近保质期食品不按规定标注“即将过期”警示标识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反馈,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坚持办案与研判并重,批捕自贸区内案件3件10人,起诉4件4人;参与编撰全市检察机关自贸检察工作白皮书,对自贸区刑事案件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工作经验被省院转发。
持续净化市场环境。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件19人。注重防控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办理了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向某某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维护了国家金融秩序。对办理的2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成功追诉多家涉案公司为被告单位,向税务部门通报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防止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有效避免税款损失。
加强民生检察工作。通过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污水、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机关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王某某等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办理了御方堂大药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彭某某等人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案件,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吃得放心。
打击预防并重
推进平安青白江建设
严厉打击犯罪,确保社会稳定,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深知肩上的分量,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重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平安青白江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发挥执法办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1人,起诉472人。敏锐把握犯罪动向,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90人。保障群众居住出行安全需求,持续开展打击“三盗两抢一诈骗”专项整治,起诉136人。针对涉毒、涉赌犯罪突出的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起诉毒品犯罪83人,起诉赌博犯罪22人。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理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张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构建信访与“网、电、视频”相融合的群众诉求新渠道,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进行升级改造,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次,及时分流处理。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
履行监督职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正确把握批捕起诉标准,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对无羁押必要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3件4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起诉3件15人。强化侦查监督,对发现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14人,纠正漏罪16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对刑事裁判的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其中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市院抗诉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支持起诉1件。扎实稳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开展专项行动,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上,排查出10余家不符合规定的入网餐饮提供者,督促行政机关限期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
深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把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3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建立监外执行人员档案192份,探索对精神病人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坚持以精细化促规范化推进驻所检察工作,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检察”。主动争取深化检务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升级智慧公诉辅助办案体系、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办案指挥中心、智慧侦监体系等5项试点应用工作。启动远程三方庭审系统,联通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的远程庭审系统;坚持建设与使用并重,使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讯犯罪嫌疑人常态化;有序推进语音识别系统、文书自动校正系统等智能系统引进,运用大数据服务公诉办案,提高工作效率。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开展案件权重测算,完善检察官绩效考评体系,配合做好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探索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办理的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获法院有罪判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积极参与策划“‘亮晶晶’+”宣传策略,参加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成都检察工作、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法治活动。组织开展“举法律之盾,护安全之路”“青春起航 法育未来”等“法治进校园”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注重运用新媒体进行微直播,弘扬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成功办理“黑校车”案,协调开设公交线路,解决学生出行不便问题,该案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坚持从严治检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队伍能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提高检委会集体议事决策水平,营造浓郁钻研业务氛围;通过举办“侦监讲坛”“公诉讲坛”“读书会”等对干警进行培训;鼓励干警通过学历教育、在职考研等形式提升学历层次;采用购买专业培训机构服务、外聘专家授课、前往兄弟院交流、开展业务实务竞赛练兵、拓展训练等方式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自身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普通党员传导。围绕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的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严格执行高检院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禁酒令”,突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不满足于现状,抓住青白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机遇,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创新的思路,加快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谈到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未来的发展,检察长何文全满怀信心。
“人民检察官”,这个闪光的名字,崇高的荣誉,它蕴含的不仅仅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而且凝聚的是一种浩然正气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站在新的起点上,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不断进取,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继续谱写新的篇章。
高扬 张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