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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供销社重大改革事件回顾

    2021-06-11 11:08:12

      1950年12月

      成立川北区合作社联合社。

      1951年1-6月

      分别成立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合作事业指导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合作事业指导处,川东人民行政公署合作事业局。

      1952年11月

      四川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成立。

      1954年3月

      召开四川省合作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确立了办社的宗旨,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选举了理事和理事会主任、副主任。

      1954年8月

      各级合作社更名为供销合作社,我省为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

      1958年5月

      四川省商业厅、服务厅、对外贸易局和供销社合并为新的商业厅,保留供销社、外贸局名义。

      1962年7月

      恢复四川省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分开。

      1963年3月

      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讨论通过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了代表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的领导成员。

      1966年5月

      四川省商业厅、供销社、对外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成立四川省商业厅。

      1975年3月

      恢复四川省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分开。

      1981年8月

      大竹县供销社探索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恢复社员代表大会,恢复成立了我省第一个县联社,揭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下,全面体制改革新的一页,得到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肯定性批示。

      1982年12月

      四川省商业厅、省供销社合并为四川省商业厅。

      1983年2月

      成立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筹备组。

      1983年5月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筹备组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选举了理事会,讨论通过了章程(草案)。

      1984年2月

      四川省供销社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

      1987年4月

      四川供销社召开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理事会、监事会改为社务委员会的决定,选举了社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修改了章程。

      1990年8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扶持供销社发展,搞活农村经济的通知》(川府发〔1990〕111号),肯定了供销社在搞活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了从经营范围、信贷、税赋和企业内部劳动工资等方面扶持供销社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供销社的领导。

      1991年4月

      四川省供销社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了第六届社务委员会,通过了章程修改意见。

      1995年6月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1995〕21号)

      2000年1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的通知》(川府发〔2000〕2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发挥供销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2010年7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0号),要求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

      2016年8月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意见》明确提出要围绕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推进基层社改造、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强化联合社的行业指导作用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生活服务体系。

      2016年9月

      四川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全省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时任四川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7年3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南江县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脱贫奔康现场会。

      2017年9月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梓潼县召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双线运行”暨“三化联动”现场交流会。时任四川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4月

      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广安市召开,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供销社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2019年7月

      全国供销总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认定四川省供销社承担的“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圆满完成了专项试点各项任务,在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方面探索出可行路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化联合社治理机制、提高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加强联合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2019年9月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元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体系建设工作会。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宋璇涛,时任四川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供销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四川省供销社双线运行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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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供销社重大改革事件回顾

    2021-06-11 11:08:12

      1950年12月

      成立川北区合作社联合社。

      1951年1-6月

      分别成立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合作事业指导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合作事业指导处,川东人民行政公署合作事业局。

      1952年11月

      四川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成立。

      1954年3月

      召开四川省合作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确立了办社的宗旨,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选举了理事和理事会主任、副主任。

      1954年8月

      各级合作社更名为供销合作社,我省为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

      1958年5月

      四川省商业厅、服务厅、对外贸易局和供销社合并为新的商业厅,保留供销社、外贸局名义。

      1962年7月

      恢复四川省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分开。

      1963年3月

      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讨论通过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了代表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的领导成员。

      1966年5月

      四川省商业厅、供销社、对外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成立四川省商业厅。

      1975年3月

      恢复四川省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分开。

      1981年8月

      大竹县供销社探索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恢复社员代表大会,恢复成立了我省第一个县联社,揭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下,全面体制改革新的一页,得到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肯定性批示。

      1982年12月

      四川省商业厅、省供销社合并为四川省商业厅。

      1983年2月

      成立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筹备组。

      1983年5月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筹备组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选举了理事会,讨论通过了章程(草案)。

      1984年2月

      四川省供销社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

      1987年4月

      四川供销社召开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理事会、监事会改为社务委员会的决定,选举了社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修改了章程。

      1990年8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扶持供销社发展,搞活农村经济的通知》(川府发〔1990〕111号),肯定了供销社在搞活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了从经营范围、信贷、税赋和企业内部劳动工资等方面扶持供销社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供销社的领导。

      1991年4月

      四川省供销社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了第六届社务委员会,通过了章程修改意见。

      1995年6月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1995〕21号)

      2000年1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的通知》(川府发〔2000〕2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发挥供销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2010年7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0号),要求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

      2016年8月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意见》明确提出要围绕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推进基层社改造、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强化联合社的行业指导作用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生活服务体系。

      2016年9月

      四川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全省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时任四川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7年3月

      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南江县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脱贫奔康现场会。

      2017年9月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梓潼县召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双线运行”暨“三化联动”现场交流会。时任四川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4月

      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广安市召开,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供销社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2019年7月

      全国供销总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认定四川省供销社承担的“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圆满完成了专项试点各项任务,在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方面探索出可行路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化联合社治理机制、提高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加强联合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2019年9月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元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体系建设工作会。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宋璇涛,时任四川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供销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四川省供销社双线运行试点工作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