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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供销社推动 监事会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9-06-12 14:14:40

      近年来,在四川广元市委、市政府和四川省供销社的关心支持下,广元市供销社通过有序推进“三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实施社企分开、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监事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有序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两级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的建立,争取编委确定监事会职级、领导职数。广元市委已同意设立市供销社监事会,明确监事会主任由正县级干部担任,并提名了候选人。积极指导县级联合社抓紧推进设立监事会相关工作。已于4月上旬全面启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广元市政府批准了会议方案,计划在六月底前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

      进一步实施社企分开。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资产收益和监管责任等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四川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社企分开”和“放管服”要求的实施意见》(川供企〔2018〕58号)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社企分开”的实施意见》(广供发〔2018〕24号),积极构建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体制机制。成立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市本级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成立广元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本级社有资本的运营。建立起市供销社对社资委和投资集团、投资集团对其下设公司的管理体制,社有企业管理模式初步实现由“管人、管事”为主向“管人(主要负责人)”“管资本”为主转变。

      加强监督检查。围绕社有资产运行和财政资金使用、企业治理体系运行及重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查,针对在不同的监督环节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召集会议讨论分析,形成检查审计报告,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问题解决。2015年委托北京红日会计事务所对广元市欣隆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等社有企业2012年—2014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反映财务收支情况。2018年对广元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2017年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督促公司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股权投入监管等方面强化工作举措,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同时,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川省供销社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新网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监事会职责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与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按照四川省供销社监事会年度安排,结合广元市供销社实际,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分别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针对性调研,完成四川省供销社监事会安排的调研工作。

      此外,广元市供销社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在四川省设立的唯一一个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中不断强化举措,积极报送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连续多年在总社监事会考核中排名前列,被表彰为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单位。

      特约记者 刘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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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四川广元市委、市政府和四川省供销社的关心支持下,广元市供销社通过有序推进“三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实施社企分开、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监事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有序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两级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的建立,争取编委确定监事会职级、领导职数。广元市委已同意设立市供销社监事会,明确监事会主任由正县级干部担任,并提名了候选人。积极指导县级联合社抓紧推进设立监事会相关工作。已于4月上旬全面启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广元市政府批准了会议方案,计划在六月底前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

      进一步实施社企分开。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资产收益和监管责任等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四川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社企分开”和“放管服”要求的实施意见》(川供企〔2018〕58号)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社企分开”的实施意见》(广供发〔2018〕24号),积极构建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体制机制。成立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市本级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成立广元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本级社有资本的运营。建立起市供销社对社资委和投资集团、投资集团对其下设公司的管理体制,社有企业管理模式初步实现由“管人、管事”为主向“管人(主要负责人)”“管资本”为主转变。

      加强监督检查。围绕社有资产运行和财政资金使用、企业治理体系运行及重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查,针对在不同的监督环节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召集会议讨论分析,形成检查审计报告,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问题解决。2015年委托北京红日会计事务所对广元市欣隆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等社有企业2012年—2014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反映财务收支情况。2018年对广元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2017年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督促公司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股权投入监管等方面强化工作举措,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同时,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川省供销社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新网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监事会职责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与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按照四川省供销社监事会年度安排,结合广元市供销社实际,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分别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针对性调研,完成四川省供销社监事会安排的调研工作。

      此外,广元市供销社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在四川省设立的唯一一个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中不断强化举措,积极报送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连续多年在总社监事会考核中排名前列,被表彰为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单位。

      特约记者 刘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