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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疫情,四川省供销社在行动!

    2020-01-27 19:22:20

      本网讯(记者 李国华)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供销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任晓春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7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要加强领导,加强市场供给、物资储备,要加强值班值守等,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应对、精准施策,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早采取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社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供销社、省社各直属单位也要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社关于应对疫情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布置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扎实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疫情应对工作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全省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应对、精准施策,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早采取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要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微信等形式,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既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性、艰巨性,又增强防控疫情的决心、信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市场供给。要立足自身实际,发挥流通优势,整合系统资源,保障市场供给,全力做好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各项工作,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为防控疫情提供坚强保障。

      四、加强物资储备。商贸企业要拓宽货源渠道,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增加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的储备。严格履行“不涨价、保供应”的郑重承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加强防疫支持。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互助精神,与重点疫区供销合作社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及时掌握疫区需求,为疫区在采购防疫应急物资、调运必需日用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

      六、加强市场监督。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化情况,强化对重点农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严禁借机囤积货源,严禁哄抬物价,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七、加强卫生管控。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所属的办公楼、学校、商场、酒店、连锁超市、农产品市场等场所出入人员及环境卫生管控,切实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透气等工作,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防止疫情传播。

      八、加强个人防护。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不组织各类聚会,不参加各类聚会,减少不必要外出。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消毒药物。个人要做到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近期与疫区人员接触或到过疫区的,要主动报告,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九、加强活动管控。暂停大型商业促销、展会活动。暂停各类集会、工会活动。支持网上办公,减少人员流动。暂停到疫区公务出差、调研考察及探亲访友。社属学校开学时间,听从教育部门通知。

      十、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其余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和协同配合。

      十一、加强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对不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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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27 19:22:20

      本网讯(记者 李国华)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供销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任晓春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7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要加强领导,加强市场供给、物资储备,要加强值班值守等,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应对、精准施策,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早采取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社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供销社、省社各直属单位也要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社关于应对疫情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布置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扎实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疫情应对工作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全省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应对、精准施策,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早采取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要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微信等形式,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既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性、艰巨性,又增强防控疫情的决心、信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市场供给。要立足自身实际,发挥流通优势,整合系统资源,保障市场供给,全力做好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各项工作,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为防控疫情提供坚强保障。

      四、加强物资储备。商贸企业要拓宽货源渠道,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增加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的储备。严格履行“不涨价、保供应”的郑重承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加强防疫支持。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互助精神,与重点疫区供销合作社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及时掌握疫区需求,为疫区在采购防疫应急物资、调运必需日用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

      六、加强市场监督。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化情况,强化对重点农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严禁借机囤积货源,严禁哄抬物价,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七、加强卫生管控。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所属的办公楼、学校、商场、酒店、连锁超市、农产品市场等场所出入人员及环境卫生管控,切实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透气等工作,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防止疫情传播。

      八、加强个人防护。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不组织各类聚会,不参加各类聚会,减少不必要外出。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消毒药物。个人要做到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近期与疫区人员接触或到过疫区的,要主动报告,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九、加强活动管控。暂停大型商业促销、展会活动。暂停各类集会、工会活动。支持网上办公,减少人员流动。暂停到疫区公务出差、调研考察及探亲访友。社属学校开学时间,听从教育部门通知。

      十、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其余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和协同配合。

      十一、加强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对不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严肃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