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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法院2021至2022年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等案件8182件

    2022-06-17 17:12:34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贵州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行政赔偿)案件8182件,审结7427件。


      记者17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贵州全省法院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29件1786人,审结923件1547人。按涉及罪名数量多少来看,最多的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约占总数的33.43%,其次是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采矿罪。贵州法院坚持“严”的总基调,依法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通过不断优化环境司法专门机构、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等举措,贵州法院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持续推进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升级。

      贵州法院持续拓展环境司法保护范围,结合贵州实际,加大对红色文化遗址、传统村落、特色产业生态环境等保护力度。2021年,凤冈县法院审结贵州全省首例红色文化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责令行政机关加强对安场中共合溪特别支部遗址、黔北抗日救国义勇军成立旧址及郑代巩故居三处文物的监督、管理和保护,推动绿水青山和红色文化协调保护、互动交融。黔东南法院继续加强对传统村落的司法保护,设立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法官工作站114个。雷山县法院成立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中心,2021年10月,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相关工作情况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湄潭县法院、凤冈县法院做好茶产业带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司法保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贵州法院全面推行恢复性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全面展开,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贵州、四川两省三级法院共同谋划的长江上游首个跨省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基地在赤水市揭牌建设。毕节中院建立全省首个耕地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江口县法院建立全省首个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实践基地,习水县法院建立酱香白酒有机高粱司法保护基地,普安县法院建立四球古茶司法保护基地。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各级法院共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各类生态修复基地35个,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

      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会上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贵州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将服务保障好绿色发展大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

      贵州法院将紧密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提出环境资源审判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服务保障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贵州大生态战略、贵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大对涉能源结构调整案件的审理力度,助力形成以风能、太阳能、水能、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2年,雷山县法院审理了贵州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对贵州全省法院环境司法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于上述相关案例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明确了可以通过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贵州法院将认购“碳汇”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的雷山经验在全省推广,进一步加大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的适用,积极探索碳排放权、碳汇交易等案件的审理,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作出环资审判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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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法院2021至2022年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等案件8182件

    2022-06-17 17:12:34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贵州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行政赔偿)案件8182件,审结7427件。


      记者17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贵州全省法院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29件1786人,审结923件1547人。按涉及罪名数量多少来看,最多的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约占总数的33.43%,其次是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采矿罪。贵州法院坚持“严”的总基调,依法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通过不断优化环境司法专门机构、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等举措,贵州法院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持续推进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升级。

      贵州法院持续拓展环境司法保护范围,结合贵州实际,加大对红色文化遗址、传统村落、特色产业生态环境等保护力度。2021年,凤冈县法院审结贵州全省首例红色文化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责令行政机关加强对安场中共合溪特别支部遗址、黔北抗日救国义勇军成立旧址及郑代巩故居三处文物的监督、管理和保护,推动绿水青山和红色文化协调保护、互动交融。黔东南法院继续加强对传统村落的司法保护,设立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法官工作站114个。雷山县法院成立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中心,2021年10月,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相关工作情况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湄潭县法院、凤冈县法院做好茶产业带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司法保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贵州法院全面推行恢复性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全面展开,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贵州、四川两省三级法院共同谋划的长江上游首个跨省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基地在赤水市揭牌建设。毕节中院建立全省首个耕地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江口县法院建立全省首个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实践基地,习水县法院建立酱香白酒有机高粱司法保护基地,普安县法院建立四球古茶司法保护基地。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各级法院共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各类生态修复基地35个,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

      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会上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贵州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将服务保障好绿色发展大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

      贵州法院将紧密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提出环境资源审判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服务保障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贵州大生态战略、贵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大对涉能源结构调整案件的审理力度,助力形成以风能、太阳能、水能、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2年,雷山县法院审理了贵州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对贵州全省法院环境司法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于上述相关案例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明确了可以通过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贵州法院将认购“碳汇”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的雷山经验在全省推广,进一步加大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的适用,积极探索碳排放权、碳汇交易等案件的审理,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作出环资审判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