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 民生
  • /
  • 环保
  • /

    遏制“白色污染” 升级版“限塑令”来了

    2020-08-05 16:46:05

      本报记者 李鹏飞 文/图

      保护环境,遏制“白色污染”,已成为社会共识。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限塑令”。转眼间12年过去了,今年,国家相关部门又发布了被称为升级版的新“限塑令”,能否督促大家不再我行我“塑”呢?记者专门就此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政策法规

      ●今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相关时间表,比如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7月17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这些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整治“白色污染”相关《意见》《通知》,被称为升级版“限塑令”,此举也意味着,目前相关塑料制品正进入退出市场的“倒计时”。

      现场探访


    农贸市场小摊贩为市民免费提供的“三无”塑料袋

      农贸市场:“三无”塑料袋“身影”随处可见

      记者走访成都、德阳街头发现,农贸市场、小摊贩、路边摊等,免费塑料袋的“身影”随处可见,特别是不少肉、菜摊贩提供的塑料袋不仅不是可降解塑料袋,而且提供的塑料袋上看上去十分轻薄,表面上也未标注任何厂址、厂名、联系电话等。

      “我们做的小本生意,有时菜才卖了几块钱,就要配备几毛钱的塑料袋,太小题大作了。”不少商贩看来,塑料袋仅仅是供消费者装提商品的工具,没必要采购可降解塑料袋,不然成本高了,消费者也难以接受。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德阳市区工农村,一家出售水面的商家用来为消费者装面的塑料袋上标注了“食品装用袋”,可在其表面找不到任何厂址、厂名、联系电话及可降解标注等。“我们卖了这么多年面条,都是这种塑料袋,也没听顾客有什么意见。”销售水面的商家告诉记者。

      商家声音


    超市内用于装散装食品过秤打价的免费连卷贷常被顾客用以装提商品

      大型商超“塑料袋有偿使用”

      已成规则

      自2008年起,国家就已经出台过“限塑令”政策,至今已走过了12个年头。其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如今,市场上实施的情况如何?连日来,记者在四川成都、德阳等地走访调查发现,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仍然普遍,绝大多数大中型商超负责人都听说过此前实施的“限塑令”,并执行得较好,但是对此次升级版“限塑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不太了解。

      记者走访多家大中型超市及商场看到,其收银处“塑料袋有偿使用”已成规则。

      “我们超市早在10多年前就开始响应号召只出售环保型的可降解塑料袋,小袋子2毛钱一张,中型3毛,大的5毛。”成都市区八宝街某大型连锁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说,“大部分顾客购物时都会买这种塑料袋,他们不在乎那几角钱,也有一些老年人自带布袋购物,同样我们也是支持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超市内不再提供免费的塑料袋,不少消费者为了“省钱”,开始撕扯超市内免费提供的连卷塑料袋装商品。“我们免费提供的连卷塑料袋主要是用来装肉、菜、大米、散装食品……然后过秤打价,不是用来装所有商品的,很多顾客都这样扯,我们看到也不好拒绝。”德阳市区岷江西路某大型连锁超市营业员说。

      “薄型的(不可降解型塑料袋)是不收费的。”记者在德阳市区鞍山路多家小超市里发现,消费者购物后店老板会主动向顾客提供塑料袋。当记者问及为何不收费时,店老板说:“用一两个合理的情况下免费,多拿才会收费。”当问及有无可降解型塑料袋,老板表示自己不清楚什么是可降解塑料袋。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由于升级版“限塑令”即将施行,相关塑料制品正进入退出市场的“倒计时”。不少大型知名餐饮连锁企业也提前积极行动起来,“下架”了塑料吸管,有的改用纸质吸管,也有的饮品杯则改为自带饮嘴。

      市民声音

      升级版“限塑令”实施

      需多方参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提及“限塑令”时,市民大多表示知道,但对于即将实施的升级版“限塑令”,也有一些市民表示不清楚。

      “我们支持国家出台的升级版‘限塑令’政策,我们也愿意从自身积极行动起来,不过只有我们消费者一家行动起来是不行的,也希望商家、主管部门、执法机构等积极参与,正面引导、加强监督,共同来推进这项举措。”不少消费者表示。

      不少商家也表示,支持此次升级版“限塑令”新政,但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商家采购、消费者购买可降解塑料袋时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如果买卖双方都给予一点补贴,促进大家的购买意愿,培养一定的消费习惯,也有利于推进‘限塑令’的实施。”

      四川明确塑料污染治理时间表

      四川将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提出塑料制品禁限目标

      针对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国家层面出台了升级版“限塑令”新政。四川如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加以落实?记者获悉,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3个时间段,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提出了四川省塑料制品禁限目标。

      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实施办法》提出,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根据规定,到2020年底,成都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同时,鼓励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泸州、南充、达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实施办法》对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使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四川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

      限制之外,《实施办法》还设专章明确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和模式。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通过设施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竹浆纸一次性杯子餐具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推广生鲜产品使用可降解包装膜(袋)。

    当前位置:
  • 首页
  • /
  • 民生
  • /
  • 环保
  • /

    遏制“白色污染” 升级版“限塑令”来了

    2020-08-05 16:46:05

      本报记者 李鹏飞 文/图

      保护环境,遏制“白色污染”,已成为社会共识。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限塑令”。转眼间12年过去了,今年,国家相关部门又发布了被称为升级版的新“限塑令”,能否督促大家不再我行我“塑”呢?记者专门就此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政策法规

      ●今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相关时间表,比如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7月17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这些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整治“白色污染”相关《意见》《通知》,被称为升级版“限塑令”,此举也意味着,目前相关塑料制品正进入退出市场的“倒计时”。

      现场探访


    农贸市场小摊贩为市民免费提供的“三无”塑料袋

      农贸市场:“三无”塑料袋“身影”随处可见

      记者走访成都、德阳街头发现,农贸市场、小摊贩、路边摊等,免费塑料袋的“身影”随处可见,特别是不少肉、菜摊贩提供的塑料袋不仅不是可降解塑料袋,而且提供的塑料袋上看上去十分轻薄,表面上也未标注任何厂址、厂名、联系电话等。

      “我们做的小本生意,有时菜才卖了几块钱,就要配备几毛钱的塑料袋,太小题大作了。”不少商贩看来,塑料袋仅仅是供消费者装提商品的工具,没必要采购可降解塑料袋,不然成本高了,消费者也难以接受。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德阳市区工农村,一家出售水面的商家用来为消费者装面的塑料袋上标注了“食品装用袋”,可在其表面找不到任何厂址、厂名、联系电话及可降解标注等。“我们卖了这么多年面条,都是这种塑料袋,也没听顾客有什么意见。”销售水面的商家告诉记者。

      商家声音


    超市内用于装散装食品过秤打价的免费连卷贷常被顾客用以装提商品

      大型商超“塑料袋有偿使用”

      已成规则

      自2008年起,国家就已经出台过“限塑令”政策,至今已走过了12个年头。其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如今,市场上实施的情况如何?连日来,记者在四川成都、德阳等地走访调查发现,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仍然普遍,绝大多数大中型商超负责人都听说过此前实施的“限塑令”,并执行得较好,但是对此次升级版“限塑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不太了解。

      记者走访多家大中型超市及商场看到,其收银处“塑料袋有偿使用”已成规则。

      “我们超市早在10多年前就开始响应号召只出售环保型的可降解塑料袋,小袋子2毛钱一张,中型3毛,大的5毛。”成都市区八宝街某大型连锁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说,“大部分顾客购物时都会买这种塑料袋,他们不在乎那几角钱,也有一些老年人自带布袋购物,同样我们也是支持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超市内不再提供免费的塑料袋,不少消费者为了“省钱”,开始撕扯超市内免费提供的连卷塑料袋装商品。“我们免费提供的连卷塑料袋主要是用来装肉、菜、大米、散装食品……然后过秤打价,不是用来装所有商品的,很多顾客都这样扯,我们看到也不好拒绝。”德阳市区岷江西路某大型连锁超市营业员说。

      “薄型的(不可降解型塑料袋)是不收费的。”记者在德阳市区鞍山路多家小超市里发现,消费者购物后店老板会主动向顾客提供塑料袋。当记者问及为何不收费时,店老板说:“用一两个合理的情况下免费,多拿才会收费。”当问及有无可降解型塑料袋,老板表示自己不清楚什么是可降解塑料袋。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由于升级版“限塑令”即将施行,相关塑料制品正进入退出市场的“倒计时”。不少大型知名餐饮连锁企业也提前积极行动起来,“下架”了塑料吸管,有的改用纸质吸管,也有的饮品杯则改为自带饮嘴。

      市民声音

      升级版“限塑令”实施

      需多方参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提及“限塑令”时,市民大多表示知道,但对于即将实施的升级版“限塑令”,也有一些市民表示不清楚。

      “我们支持国家出台的升级版‘限塑令’政策,我们也愿意从自身积极行动起来,不过只有我们消费者一家行动起来是不行的,也希望商家、主管部门、执法机构等积极参与,正面引导、加强监督,共同来推进这项举措。”不少消费者表示。

      不少商家也表示,支持此次升级版“限塑令”新政,但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商家采购、消费者购买可降解塑料袋时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如果买卖双方都给予一点补贴,促进大家的购买意愿,培养一定的消费习惯,也有利于推进‘限塑令’的实施。”

      四川明确塑料污染治理时间表

      四川将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提出塑料制品禁限目标

      针对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国家层面出台了升级版“限塑令”新政。四川如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加以落实?记者获悉,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3个时间段,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提出了四川省塑料制品禁限目标。

      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实施办法》提出,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根据规定,到2020年底,成都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同时,鼓励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泸州、南充、达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实施办法》对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使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四川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

      限制之外,《实施办法》还设专章明确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和模式。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通过设施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竹浆纸一次性杯子餐具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推广生鲜产品使用可降解包装膜(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