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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将开展省级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2019-08-07 14:42:04

      本报记者 胡斌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通报会通报,9月起,四川将启动新一轮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目前《四川省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出炉,四川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涉及9070个各类环境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8866个,整改完成率高达97.8%。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8924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8626个,整改完成率达96.7%。此外,四川省130个自然保护区内的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178个,整改完成率94.1%。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目前,四川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制定督察规范等相关工作。

      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四川按照五年一轮进行规划,分年度统筹安排和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采取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等方式开展工作,今年9月、11月,四川将分两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相比以前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今年开展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4个特点。

      在督察形式上,本次督察在准备阶段将以暗查暗访为主进行线索收集,进驻期间则采取资料调阅、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

      本次督察主要督察以往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各地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也是督察检查的重点。

      在督察手段方面,本次督察将第一次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制作督察视频,在初步意见反馈会上播放,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少个别谈话和座谈会,初步意见反馈会在督察进驻期间召开,正式意见进行书面反馈,意见反馈后不再统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只需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最大限度减轻对被督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干扰。

      此外,在本轮督察中将会优化督察手段,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在新一轮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中,四川将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模式,相应调整组成人员,建立由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库,并择优选取推荐部分人员参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将在人员库中进行抽选,形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跟踪调度、抽查检查、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移送追责等督察及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按期保质完成,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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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将开展省级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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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胡斌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通报会通报,9月起,四川将启动新一轮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目前《四川省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出炉,四川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涉及9070个各类环境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8866个,整改完成率高达97.8%。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8924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8626个,整改完成率达96.7%。此外,四川省130个自然保护区内的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178个,整改完成率94.1%。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目前,四川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制定督察规范等相关工作。

      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四川按照五年一轮进行规划,分年度统筹安排和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采取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等方式开展工作,今年9月、11月,四川将分两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相比以前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今年开展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4个特点。

      在督察形式上,本次督察在准备阶段将以暗查暗访为主进行线索收集,进驻期间则采取资料调阅、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

      本次督察主要督察以往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各地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也是督察检查的重点。

      在督察手段方面,本次督察将第一次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制作督察视频,在初步意见反馈会上播放,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少个别谈话和座谈会,初步意见反馈会在督察进驻期间召开,正式意见进行书面反馈,意见反馈后不再统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只需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最大限度减轻对被督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干扰。

      此外,在本轮督察中将会优化督察手段,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在新一轮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中,四川将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模式,相应调整组成人员,建立由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库,并择优选取推荐部分人员参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将在人员库中进行抽选,形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跟踪调度、抽查检查、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移送追责等督察及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按期保质完成,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