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9 14:15:18
本报记者 赵蝶
近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介绍了学法考法平台、题库建设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就加强平台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对《2021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方案》进行了审议,就考试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标志着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和2021年度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近期,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开展学法考法作出安排部署。文件印发以后,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落实,迅速掀起了学法考法工作热潮。各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学法考法各项工作,目前已有上百家省直部门(单位)、高校、企业开始注册学习。
会议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将结合省、市实际分层分批推进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搭建和学法考法组织工作。一是分批分层推进。今年重点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学法考法,明年起逐步扩大范围,组织中央驻川机构、在川企事业单位和省属高校、企业参与,同时加大对市州平台建设的指导。二是完善平台功能。要确保线上学法和线上考试的两大功能、电脑登录和手机登录两种途径持续稳定,不断完善平台设计、拓展平台功能、提高线上体验,增强平台影响力、吸引力。三是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情况通报、工作考核、个人法治档案等制度,加强指导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宣传报道,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以及平台技术中心、题库中心要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相互沟通,做好服务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法考试顺利开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据了解,学法考法对象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为:11月20日前为学习阶段,学员需通过登录平台学习累计获得40学分;11月1日至20日为年度考法阶段,学员获得规定学分后即可参加年度考法;11月21日至12月底为总结宣传阶段,在“宪法宣传周”前后广泛宣传年度学法考法情况和成效。
据悉,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汇总统计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参加考法、考法结果等情况,统一进行通报。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参与学法考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试点内容,逗硬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四川省还将汇总梳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绩,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参加学法考法情况和考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可以计入公共科目培训累计时间。考法成绩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2021-11-09 14:15:18
本报记者 赵蝶
近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介绍了学法考法平台、题库建设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就加强平台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对《2021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方案》进行了审议,就考试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标志着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和2021年度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近期,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开展学法考法作出安排部署。文件印发以后,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落实,迅速掀起了学法考法工作热潮。各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学法考法各项工作,目前已有上百家省直部门(单位)、高校、企业开始注册学习。
会议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将结合省、市实际分层分批推进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搭建和学法考法组织工作。一是分批分层推进。今年重点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学法考法,明年起逐步扩大范围,组织中央驻川机构、在川企事业单位和省属高校、企业参与,同时加大对市州平台建设的指导。二是完善平台功能。要确保线上学法和线上考试的两大功能、电脑登录和手机登录两种途径持续稳定,不断完善平台设计、拓展平台功能、提高线上体验,增强平台影响力、吸引力。三是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情况通报、工作考核、个人法治档案等制度,加强指导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宣传报道,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以及平台技术中心、题库中心要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相互沟通,做好服务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法考试顺利开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据了解,学法考法对象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为:11月20日前为学习阶段,学员需通过登录平台学习累计获得40学分;11月1日至20日为年度考法阶段,学员获得规定学分后即可参加年度考法;11月21日至12月底为总结宣传阶段,在“宪法宣传周”前后广泛宣传年度学法考法情况和成效。
据悉,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汇总统计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参加考法、考法结果等情况,统一进行通报。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参与学法考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试点内容,逗硬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四川省还将汇总梳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绩,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参加学法考法情况和考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可以计入公共科目培训累计时间。考法成绩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