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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带娃”动真格!成都蒲江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04-18 09:54:27

      本网讯(任甜甜 杜思静 记者 胡斌 嘉月)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事”上升到“国事”,为未成年人监护人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4月12日,蒲江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向5名涉校园欺凌案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首批《家庭教育令》,并会同妇联、心理咨询师对家长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3月18日21时许,某中学在校学生小叶(化名)与同学小林(化名)因琐事发生纠纷。

      当晚23时许,小李(化名)“带领”一行人来到小叶宿舍对其实施“报复行为”,致使小叶遭受精神刺激而住院治疗,并患上重度抑郁症。

      经蒲江法院审结,小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审理过程中,蒲江法院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帮助小叶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小叶走出心理阴影。

      此外,经法院调查,小李在青春期出现厌学情绪后,父母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纾解其不良情绪,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监管职责和照护义务,导致小李“野蛮生长”,最终酿成伤害他人的恶果。

      “家庭是子女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作为父母,不仅要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更应当担起教育责任,用正确的方式方法,贴心地呵护陪伴,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思想和品行”,蒲江法院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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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8 09:54:27

      本网讯(任甜甜 杜思静 记者 胡斌 嘉月)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事”上升到“国事”,为未成年人监护人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4月12日,蒲江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向5名涉校园欺凌案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首批《家庭教育令》,并会同妇联、心理咨询师对家长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3月18日21时许,某中学在校学生小叶(化名)与同学小林(化名)因琐事发生纠纷。

      当晚23时许,小李(化名)“带领”一行人来到小叶宿舍对其实施“报复行为”,致使小叶遭受精神刺激而住院治疗,并患上重度抑郁症。

      经蒲江法院审结,小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审理过程中,蒲江法院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帮助小叶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小叶走出心理阴影。

      此外,经法院调查,小李在青春期出现厌学情绪后,父母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纾解其不良情绪,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监管职责和照护义务,导致小李“野蛮生长”,最终酿成伤害他人的恶果。

      “家庭是子女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作为父母,不仅要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更应当担起教育责任,用正确的方式方法,贴心地呵护陪伴,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思想和品行”,蒲江法院法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