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7 14:44:17
本报讯(记者 赵蝶)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聚焦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系统优化完善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引导激励各地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创新奖补方式,构建全新拨款机制。结合全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构建“基础补助+绩效奖补+专项奖励”的拨款机制。其中,基础补助采用因素法分配,体现“扶弱济困”,重点支持体量大、底子薄的地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绩效奖补根据考核结果分档定额补助,体现“奖优励先”,重点加大对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的支持力度;专项奖励体现“重大特殊”,重点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要事项和专项任务。
紧盯关键点位,优化基础分配因素。紧盯“城挤、乡弱、村空”突出问题,将资金分配与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生人数、新增义务教育寄宿生人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缺口及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等关键指标挂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城乡发展、人口流动和学龄人口变化的契合度。
传递政策导向,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各地义务教育投入增长、义务教育支出占比、公办义务教育供给、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艺体教育推进实施、大班额化解及日常工作管理等情况,逐项逐条建立可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奖补挂钩,传递明确的政策和绩效导向。
鼓励创优争先,加大绩效奖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积极努力、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的奖补力度,将奖励名额从10名增加至40名,将奖补额度从第一档1000万元、第二档800万元、第三档500万元分别提高至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进步最大的前10个县(市、区)给予额外奖励,切实激发各地对标竞进、创优争先。
2022-12-07 14:44:17
本报讯(记者 赵蝶)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聚焦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系统优化完善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引导激励各地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创新奖补方式,构建全新拨款机制。结合全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构建“基础补助+绩效奖补+专项奖励”的拨款机制。其中,基础补助采用因素法分配,体现“扶弱济困”,重点支持体量大、底子薄的地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绩效奖补根据考核结果分档定额补助,体现“奖优励先”,重点加大对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的支持力度;专项奖励体现“重大特殊”,重点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要事项和专项任务。
紧盯关键点位,优化基础分配因素。紧盯“城挤、乡弱、村空”突出问题,将资金分配与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生人数、新增义务教育寄宿生人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缺口及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等关键指标挂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城乡发展、人口流动和学龄人口变化的契合度。
传递政策导向,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各地义务教育投入增长、义务教育支出占比、公办义务教育供给、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艺体教育推进实施、大班额化解及日常工作管理等情况,逐项逐条建立可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奖补挂钩,传递明确的政策和绩效导向。
鼓励创优争先,加大绩效奖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积极努力、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的奖补力度,将奖励名额从10名增加至40名,将奖补额度从第一档1000万元、第二档800万元、第三档500万元分别提高至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进步最大的前10个县(市、区)给予额外奖励,切实激发各地对标竞进、创优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