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四川省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03-28 23:40:30
(本报记者 胡斌)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如何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实施意见》指出,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分类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方式,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运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科学用好人才评价结果。优化整合重大人才工程,以“天府英才”工程为统揽,建立全省统一、涵盖引育用各个环节的高层次人才项目体系,在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中实行管理期制度,引入退出机制,打破人才评价“终身制”。
在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改革教育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改革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市场、出资人和企业员工认可为重要标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探索构建符合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点的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促进人才评价结果与薪酬分配、惩戒退出有机衔接,改革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适应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健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
建立人才评价特殊通道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向重大发展战略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服务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探索建立区域高层次人才评价互动互认机制,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共用;建立向产业企业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建立健全在重大项目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在各类产业项目、工程项目、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中,增加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依托项目吸引和集聚人才;建立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同时建立向青年人才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对有发展潜能的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开辟认定通道,为其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发展创业提供必要条件。
推进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围绕用好用活人才,进一步明晰政府、市场、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加快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实现政府人才评价职能向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转变,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坚持评用结合的原则,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人才评价环境。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和资源共享,支持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专家评议评审委员会,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加入,建立随机抽取、定期轮换、回避等专家遴选机制,同时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政府人才评价,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人才政绩观,引导各类人才正确对待人才荣誉性称号,提倡开展平等包容的学术批评、学术争论,营造公平公正、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氛围和环境。
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四川省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03-28 23:40:30
(本报记者 胡斌)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如何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实施意见》指出,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分类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方式,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运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科学用好人才评价结果。优化整合重大人才工程,以“天府英才”工程为统揽,建立全省统一、涵盖引育用各个环节的高层次人才项目体系,在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中实行管理期制度,引入退出机制,打破人才评价“终身制”。
在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改革教育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改革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市场、出资人和企业员工认可为重要标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探索构建符合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点的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促进人才评价结果与薪酬分配、惩戒退出有机衔接,改革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适应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健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
建立人才评价特殊通道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向重大发展战略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服务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探索建立区域高层次人才评价互动互认机制,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共用;建立向产业企业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建立健全在重大项目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在各类产业项目、工程项目、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中,增加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依托项目吸引和集聚人才;建立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同时建立向青年人才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对有发展潜能的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开辟认定通道,为其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发展创业提供必要条件。
推进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围绕用好用活人才,进一步明晰政府、市场、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加快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实现政府人才评价职能向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转变,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坚持评用结合的原则,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人才评价环境。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和资源共享,支持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专家评议评审委员会,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加入,建立随机抽取、定期轮换、回避等专家遴选机制,同时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政府人才评价,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人才政绩观,引导各类人才正确对待人才荣誉性称号,提倡开展平等包容的学术批评、学术争论,营造公平公正、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