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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实为民 责任如“山” ——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塔山派出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纪实

    2020-09-17 15:21:48

      三台塔山,作为三台县东路重镇,是三台县东路乡村振兴实验区的主战场。同时塔山作为老区所在地,辖区治安形势复杂,稳定压力大。一年来,塔山派出所按照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绵阳市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创建要求精准发力,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党政支持,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初显。塔山镇党委政府对派出所大力支持,通过积极汇报,目前已经落实了党员民警兼任社区领导班子3人,所长进入同级乡镇党委班子的工作。落实资金6万余元,改建派出所文化墙、值班室、户籍室和党建活动室建设。通过派出所与司法部门建立公调对接中心,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地点和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一年来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26起,成功化解326起,有效减少和防止了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19年以来没有新增非访、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

      群众参与,警民共治格局形成。始终按照“1+1”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坚持“民警+司法人员”。在治安防控工作中坚持“民警+网格人员”。发挥农村地区网格员这类可组织力量的作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治安巡防和法制宣传等作用。一年来,通过网格员采集流口登记217人次,通过网格员上报信息积极上门为辖区老、弱、病、残、瘫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35人次,代发证1300余人次。在巡逻守护工作中坚持“民警+治安积极分子”。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的治安巡逻57次、安全检查12次、盘查可疑车辆118辆、盘查可疑人员265人、查处交通违法71人,挡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人,辖区治安防控成效显著。


      全警参与,服务水平提升。始终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和教育民警。从制度、措施、奖惩上下足功夫。一是在服务群众,简化办事流程上用足“减法”,对窗口受理项目和办事流程全部公示,对服务作出公开承诺.在群众户口迁移、恢复、补录等事项中,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的工作模式。2019年,派出所在为左某某、赖某某等12人次恢复、补录户口中,因办事群众在外省长期居住,返回三台办理恢复、补录不易的实际情况,采取微信告知和审核相关资料的方式,使当事人在长期居住地便能全部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到所后一次性办理。对返回三台,相关资料不齐的情况,派出所采取发协查函的方式要求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代查,减少了办事群众往返的实际困难。对辖区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进行精准分析,加大破案力度。2019年2月在侦破邓某某被盗案件中,仅用不到48小时破获案件,抓获嫌疑人2人,为受害人追回价值1.2万元的电脑1台,现金0.9万元。截止2020年8月30日,辖区五类侵财案件同比下降56.3%,刑事案件破案率为65.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6%,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全面创建,实现了多方“共赢”。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五个最强”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中,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派出所党员民警进班子,解决了大调解中心建设,解决巡逻队伍机制经费的问题;从派出所硬件建设上实现了升级改造。通过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2篇,市级1篇和推文、标语、板报等方式各异,效果明显的宣传,在辖区群众中展示新时期人民警察形象。


      2020年至今,塔山派出所在窗口评价、现场执法评价和社区安全感评价三方面共产生一条“不满意”数据,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在同类派出所位居前列。同时,派出所在创建中严格队伍管理,连续多年实现了零违法、零违纪,执法活动实现零投诉的效果。(文/图 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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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实为民 责任如“山” ——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塔山派出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纪实

    2020-09-17 15:21:48

      三台塔山,作为三台县东路重镇,是三台县东路乡村振兴实验区的主战场。同时塔山作为老区所在地,辖区治安形势复杂,稳定压力大。一年来,塔山派出所按照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绵阳市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创建要求精准发力,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党政支持,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初显。塔山镇党委政府对派出所大力支持,通过积极汇报,目前已经落实了党员民警兼任社区领导班子3人,所长进入同级乡镇党委班子的工作。落实资金6万余元,改建派出所文化墙、值班室、户籍室和党建活动室建设。通过派出所与司法部门建立公调对接中心,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地点和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一年来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26起,成功化解326起,有效减少和防止了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19年以来没有新增非访、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

      群众参与,警民共治格局形成。始终按照“1+1”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坚持“民警+司法人员”。在治安防控工作中坚持“民警+网格人员”。发挥农村地区网格员这类可组织力量的作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治安巡防和法制宣传等作用。一年来,通过网格员采集流口登记217人次,通过网格员上报信息积极上门为辖区老、弱、病、残、瘫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35人次,代发证1300余人次。在巡逻守护工作中坚持“民警+治安积极分子”。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的治安巡逻57次、安全检查12次、盘查可疑车辆118辆、盘查可疑人员265人、查处交通违法71人,挡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人,辖区治安防控成效显著。


      全警参与,服务水平提升。始终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和教育民警。从制度、措施、奖惩上下足功夫。一是在服务群众,简化办事流程上用足“减法”,对窗口受理项目和办事流程全部公示,对服务作出公开承诺.在群众户口迁移、恢复、补录等事项中,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的工作模式。2019年,派出所在为左某某、赖某某等12人次恢复、补录户口中,因办事群众在外省长期居住,返回三台办理恢复、补录不易的实际情况,采取微信告知和审核相关资料的方式,使当事人在长期居住地便能全部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到所后一次性办理。对返回三台,相关资料不齐的情况,派出所采取发协查函的方式要求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代查,减少了办事群众往返的实际困难。对辖区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进行精准分析,加大破案力度。2019年2月在侦破邓某某被盗案件中,仅用不到48小时破获案件,抓获嫌疑人2人,为受害人追回价值1.2万元的电脑1台,现金0.9万元。截止2020年8月30日,辖区五类侵财案件同比下降56.3%,刑事案件破案率为65.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6%,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全面创建,实现了多方“共赢”。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五个最强”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中,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派出所党员民警进班子,解决了大调解中心建设,解决巡逻队伍机制经费的问题;从派出所硬件建设上实现了升级改造。通过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2篇,市级1篇和推文、标语、板报等方式各异,效果明显的宣传,在辖区群众中展示新时期人民警察形象。


      2020年至今,塔山派出所在窗口评价、现场执法评价和社区安全感评价三方面共产生一条“不满意”数据,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在同类派出所位居前列。同时,派出所在创建中严格队伍管理,连续多年实现了零违法、零违纪,执法活动实现零投诉的效果。(文/图 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