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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发农民工就业创业活力 推动返乡创业持续升温 四川80.6万人返乡入乡创业 带动就业311.7万人

    2020-12-30 15:44:35

      本报讯(记者 赵蝶)昨日,记者从四川相关部门获悉,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常年有250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近1/10。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把农民工作为治蜀兴川的重要战略资源,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激发了农民工就业创业活力,推动了返乡创业持续升温。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80.6万人,创办企业31.8万户,带动就业311.7万人,实现产值6220.3亿元。

      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建立工作领导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建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内江市、绵阳市安州区等地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为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省、市、县、乡四级设立农民工服务中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设立农民工工作处,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市场拓展等服务,目前全省已有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3000余名。

      建立奖补机制,激励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加强用地支持。明确返乡入乡创业用地流转60亩以上给予奖补,粮食种植30亩以上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底价按同类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70%计算;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二是创新增收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鼓励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鼓励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保留其原有科研成果产权,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三是发放创业奖励。返乡入乡创业者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除按招用人数享受1000元/人的补贴外,还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搭建平台载体,激活返乡入乡创业。一是打造示范基地。开展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先进市、县、园区考核激励工作,全省命名了3个先进市、25个先进县、100个示范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二是打造创业园区。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提升各类创业园区。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孵化园)515个,入驻创业企业近2万家,年产值达1680亿元。三是打造服务平台。成立省“返乡入乡创业中心”,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专业化公共服务。建立创业导师团队,分级分类制定返乡入乡创业指导目录,每年为10余万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免费指导服务。

      创新金融服务,助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畅通融资渠道。在88个贫困县专门设立返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省级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渠道拓展资金保障范围和来源渠道。1—11月,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2亿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数1.76万人,带动就业5.39万人。二是强化资金支持。率先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创业补贴范围,全省补助资金从2016年的30.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8.1亿元,增长26.2%。三是创新融资方式。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农户和农业企业可通过农业保单质押等形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增信服务;试点地区的返乡入乡创业者可利用农村“三权”进行抵押贷款融资。

      强化创业培训,促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广泛开展创业培训。省政府把返乡入乡创业培训列入民生实事,加强对返乡创业者的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和经营管理培训,帮助解决创业意识、创业经验、创业能力欠缺等问题,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创业水平。二是组建创业培训团队。组织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等组成“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采取“一对一”上门指导、专家门诊指导、创业沙龙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法律法规咨询和技术员工培训等服务。三是大力培养创业人才。建立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后备力量、农民工村干部“三本台账”,重点培养使用政治素质高、创业基础好、服务意识强的优秀人才,全面推行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并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优化创业环境,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一是降低创业门槛。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经营范围,减少返乡入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证”、集群注册。开辟返乡农民工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兴办各类事业的“绿色通道”,允许改建自住房依法从事返乡入乡创业。二是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立“公共集体户”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户问题。简化随返子女入学手续。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向其提供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创业失败返乡入乡创业者及家庭成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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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发农民工就业创业活力 推动返乡创业持续升温 四川80.6万人返乡入乡创业 带动就业31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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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赵蝶)昨日,记者从四川相关部门获悉,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常年有250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近1/10。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把农民工作为治蜀兴川的重要战略资源,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激发了农民工就业创业活力,推动了返乡创业持续升温。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80.6万人,创办企业31.8万户,带动就业311.7万人,实现产值6220.3亿元。

      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建立工作领导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建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内江市、绵阳市安州区等地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为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省、市、县、乡四级设立农民工服务中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设立农民工工作处,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市场拓展等服务,目前全省已有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3000余名。

      建立奖补机制,激励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加强用地支持。明确返乡入乡创业用地流转60亩以上给予奖补,粮食种植30亩以上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底价按同类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70%计算;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二是创新增收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鼓励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鼓励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保留其原有科研成果产权,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三是发放创业奖励。返乡入乡创业者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除按招用人数享受1000元/人的补贴外,还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搭建平台载体,激活返乡入乡创业。一是打造示范基地。开展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先进市、县、园区考核激励工作,全省命名了3个先进市、25个先进县、100个示范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二是打造创业园区。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提升各类创业园区。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孵化园)515个,入驻创业企业近2万家,年产值达1680亿元。三是打造服务平台。成立省“返乡入乡创业中心”,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专业化公共服务。建立创业导师团队,分级分类制定返乡入乡创业指导目录,每年为10余万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免费指导服务。

      创新金融服务,助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畅通融资渠道。在88个贫困县专门设立返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省级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渠道拓展资金保障范围和来源渠道。1—11月,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2亿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数1.76万人,带动就业5.39万人。二是强化资金支持。率先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创业补贴范围,全省补助资金从2016年的30.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8.1亿元,增长26.2%。三是创新融资方式。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农户和农业企业可通过农业保单质押等形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增信服务;试点地区的返乡入乡创业者可利用农村“三权”进行抵押贷款融资。

      强化创业培训,促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广泛开展创业培训。省政府把返乡入乡创业培训列入民生实事,加强对返乡创业者的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和经营管理培训,帮助解决创业意识、创业经验、创业能力欠缺等问题,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创业水平。二是组建创业培训团队。组织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等组成“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采取“一对一”上门指导、专家门诊指导、创业沙龙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法律法规咨询和技术员工培训等服务。三是大力培养创业人才。建立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后备力量、农民工村干部“三本台账”,重点培养使用政治素质高、创业基础好、服务意识强的优秀人才,全面推行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并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优化创业环境,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一是降低创业门槛。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经营范围,减少返乡入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证”、集群注册。开辟返乡农民工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兴办各类事业的“绿色通道”,允许改建自住房依法从事返乡入乡创业。二是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立“公共集体户”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户问题。简化随返子女入学手续。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向其提供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创业失败返乡入乡创业者及家庭成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