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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新增就业425万人以上 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0万人 《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出炉

    2021-08-06 14:25:38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昨日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劳动者获得感、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保障措施总共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总体要求上,《规划》指出,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城镇新增就业42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2400万人左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0万人。新就业形态人员大幅增长。创业促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带动就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超过100万人。

      同时,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在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上,《规划》指出,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快递物流、线上教育、网络医疗、在线娱乐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弹性工作等新就业模式。完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加强新职业培训。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制度,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政策,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在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近就地就业上,《规划》指出,深入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持续推进农民工就业促进等十大专项行动。巩固和拓展省外劳务市场,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推动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用好用活川浙、川粤等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深化劳务输出用工对接、人员组织、技能培训和后续管理等服务,打造一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骨干企业,加强对外出农村劳动力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打造“浣花女”“苗家惠嫂”“川筑劳务”等一批全国知名“川字号”劳务品牌。鼓励农村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围绕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继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支持返乡创业就业,从优秀农民工中选拔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稳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规划》指出,要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继续实施科研人员增收激励计划,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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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新增就业425万人以上 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0万人 《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出炉

    2021-08-06 14:25:38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昨日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劳动者获得感、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保障措施总共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总体要求上,《规划》指出,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城镇新增就业42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2400万人左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0万人。新就业形态人员大幅增长。创业促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带动就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超过100万人。

      同时,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在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上,《规划》指出,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快递物流、线上教育、网络医疗、在线娱乐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弹性工作等新就业模式。完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加强新职业培训。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制度,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政策,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在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近就地就业上,《规划》指出,深入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持续推进农民工就业促进等十大专项行动。巩固和拓展省外劳务市场,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推动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用好用活川浙、川粤等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深化劳务输出用工对接、人员组织、技能培训和后续管理等服务,打造一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骨干企业,加强对外出农村劳动力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打造“浣花女”“苗家惠嫂”“川筑劳务”等一批全国知名“川字号”劳务品牌。鼓励农村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围绕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继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支持返乡创业就业,从优秀农民工中选拔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稳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规划》指出,要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继续实施科研人员增收激励计划,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