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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公园城市示范区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成都出台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建设地方条例

    2021-08-10 11:34:43

      本报讯(记者 赵蝶 文/图)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为了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7月30日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针对公园城市建设制定地方条例,成都的做法属全国首创。《条例》共十一章七十六条,从总则、生态本底、空间格局、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低碳生活、价值转化、安全韧性、可持续发展、监督检查、附则等十一方面,对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在生态本底方面,《条例》提出,依托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天府绿道、天府蓝网以及全域公园体系等构建山水林田湖城为一体的生态基础。成都市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区域相关城市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加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各类公园场景接入绿道的连通率应当达到百分之百。河流湿地水系建设应当提高河湖连通性,恢复生态功能,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通过实施补植补造、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园林绿化以及绿道建设等措施,推进全域增绿。国家机关、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科技馆、美术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单位,在临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的区域,一般不得建造围墙。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已建围墙的应当逐步拆墙透绿。

      在空间格局方面,《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山水林田湖城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推动跨越龙泉山发展,形成一山连两翼的空间格局和一心两翼三轴多中心的网络化市域空间结构。同时《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域性、系统性、均衡性、功能化、景观化和特色化的原则,统筹布局多种类型的公园形态,营造下列公园场景:以山体、峡谷、森林、雪地和溪流等特色资源为载体,建设山水生态公园场景;串联城乡公共开敞空间,建设天府绿道、天府蓝网公园场景;以特色镇(村)为中心,以林盘聚落为节点,建设乡村郊野公园场景;面向街区内不同人群需求,营造多种生活化城市街区公园场景;结合文化建设,打造人文成都公园场景;将公园形态建设融入产业功能区建设,打造产业社区公园场景。公园场景设计应当根据地域特点,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设计、规范建设。

      以人为本方面,《条例》提出,公园城市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核心,立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造劳有厚酬、闲有雅乐,学有优教、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颐养的幸福美好家园。同时《条例》提出,应当结合创建世界文创名城、世界旅游名城、世界赛事名城和国际美食之都、国际音乐之都、国际会展之都,培育创意城市场景、全域旅游场景和国际交往场景,推动天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成都人文魅力。

      绿色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制定绿色产业扶持政策,严格落实产业准入制度,引导资源向绿色高效集约方向聚集,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高效的生产方式。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综合开发模式,导入商业、办公、居住、娱乐等综合功能,建设功能复合的城市综合体,打造交通圈、商业圈、生活圈一体化城市功能区。

      低碳生活方面,《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践行低碳理念,建立低碳制度体系,完善碳排放考核机制,引导构建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城市碳达峰和碳中和。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低碳知识融入到相关课程中,培育儿童及青少年的低碳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观念。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轨道、公共汽车、慢行三网融合的城市低碳公共交通体系,以绿道、城市道路为骨架构建串联成网的全域慢行系统。到203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低碳交通出行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五。

      价值转化方面,《条例》提出,应当构建生态资源市场化运营机制,创新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体系,建立城市生态资产统计评估交易系统,发展绿色金融,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手段激活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形成完整的生态经济价值链。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开放空间多元营运,依法以商业收益反哺运营维护。鼓励以生态建设营造景观,以招引企业集聚资源,以产业融合实现增值,在乡村形成特色镇(村)、川西林盘、新型社区、精品民宿互为支撑的旅游目的地和消费场景、生活空间、商业形态。

      可持续发展方面,《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以建成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为战略目标,坚持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环境、生活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探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突出生态型、高质量、人本化、有韧性的可持续发展特质,努力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共享互促,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深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质均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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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公园城市示范区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成都出台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建设地方条例

    2021-08-10 11:34:43

      本报讯(记者 赵蝶 文/图)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为了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7月30日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针对公园城市建设制定地方条例,成都的做法属全国首创。《条例》共十一章七十六条,从总则、生态本底、空间格局、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低碳生活、价值转化、安全韧性、可持续发展、监督检查、附则等十一方面,对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在生态本底方面,《条例》提出,依托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天府绿道、天府蓝网以及全域公园体系等构建山水林田湖城为一体的生态基础。成都市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区域相关城市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加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各类公园场景接入绿道的连通率应当达到百分之百。河流湿地水系建设应当提高河湖连通性,恢复生态功能,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通过实施补植补造、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园林绿化以及绿道建设等措施,推进全域增绿。国家机关、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科技馆、美术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单位,在临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的区域,一般不得建造围墙。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已建围墙的应当逐步拆墙透绿。

      在空间格局方面,《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山水林田湖城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推动跨越龙泉山发展,形成一山连两翼的空间格局和一心两翼三轴多中心的网络化市域空间结构。同时《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域性、系统性、均衡性、功能化、景观化和特色化的原则,统筹布局多种类型的公园形态,营造下列公园场景:以山体、峡谷、森林、雪地和溪流等特色资源为载体,建设山水生态公园场景;串联城乡公共开敞空间,建设天府绿道、天府蓝网公园场景;以特色镇(村)为中心,以林盘聚落为节点,建设乡村郊野公园场景;面向街区内不同人群需求,营造多种生活化城市街区公园场景;结合文化建设,打造人文成都公园场景;将公园形态建设融入产业功能区建设,打造产业社区公园场景。公园场景设计应当根据地域特点,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设计、规范建设。

      以人为本方面,《条例》提出,公园城市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核心,立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造劳有厚酬、闲有雅乐,学有优教、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颐养的幸福美好家园。同时《条例》提出,应当结合创建世界文创名城、世界旅游名城、世界赛事名城和国际美食之都、国际音乐之都、国际会展之都,培育创意城市场景、全域旅游场景和国际交往场景,推动天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成都人文魅力。

      绿色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制定绿色产业扶持政策,严格落实产业准入制度,引导资源向绿色高效集约方向聚集,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高效的生产方式。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综合开发模式,导入商业、办公、居住、娱乐等综合功能,建设功能复合的城市综合体,打造交通圈、商业圈、生活圈一体化城市功能区。

      低碳生活方面,《条例》提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践行低碳理念,建立低碳制度体系,完善碳排放考核机制,引导构建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城市碳达峰和碳中和。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低碳知识融入到相关课程中,培育儿童及青少年的低碳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观念。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轨道、公共汽车、慢行三网融合的城市低碳公共交通体系,以绿道、城市道路为骨架构建串联成网的全域慢行系统。到203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低碳交通出行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五。

      价值转化方面,《条例》提出,应当构建生态资源市场化运营机制,创新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体系,建立城市生态资产统计评估交易系统,发展绿色金融,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手段激活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形成完整的生态经济价值链。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开放空间多元营运,依法以商业收益反哺运营维护。鼓励以生态建设营造景观,以招引企业集聚资源,以产业融合实现增值,在乡村形成特色镇(村)、川西林盘、新型社区、精品民宿互为支撑的旅游目的地和消费场景、生活空间、商业形态。

      可持续发展方面,《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以建成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为战略目标,坚持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环境、生活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探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突出生态型、高质量、人本化、有韧性的可持续发展特质,努力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共享互促,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深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质均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