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11:12:13
本报记者 胡斌
定点定向、按时按需保障企业用工;重点群体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或自主创业,给予社保补贴……为确保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平稳运行,全力冲刺省、市全年目标任务,日前,成都市人社局推出10条措施应对疫情冲击稳定工业经济运行,10条措施涉及援企稳岗、技能培训、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一对一”联络和24小时调度机制,采取余缺调剂、共享员工等多种方式,定点定向、按时按需保障企业用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吸纳就业的,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1000元/人及以上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重点群体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或自主创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
在落实社保“降率调基”和缓缴政策方面,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6%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执行。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5%执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征集年度内可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
同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房地产企业等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违法用工等行为。
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
如何指导“两机构一院校”有序恢复业务活动?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和技工院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逐步放开非中高风险区域线下职业培训、招聘面试等业务,鼓励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创新线上服务模式。
支持企业开展适岗技能培训方面,对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提升培训、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鼓励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培训平台,对确定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类行业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期限延至2021年12月底。
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关爱激励
完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防疫一线医务人员轮休补休制度和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保障措施。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优秀医务人员给予嘉奖、记功和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突出业绩和贡献导向,疫情防控一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开展安全便捷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
严格落实人社服务窗口防疫措施。做好服务场所、服务对象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限流错峰、一米间隔等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开展经办服务工作。
同时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畅通线上线下群众办事服务渠道,推行网上办、手机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业务办理不断档、不掉线。建立12333人社咨询服务热线全天候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021-11-30 11:12:13
本报记者 胡斌
定点定向、按时按需保障企业用工;重点群体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或自主创业,给予社保补贴……为确保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平稳运行,全力冲刺省、市全年目标任务,日前,成都市人社局推出10条措施应对疫情冲击稳定工业经济运行,10条措施涉及援企稳岗、技能培训、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一对一”联络和24小时调度机制,采取余缺调剂、共享员工等多种方式,定点定向、按时按需保障企业用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吸纳就业的,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1000元/人及以上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重点群体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或自主创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
在落实社保“降率调基”和缓缴政策方面,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6%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执行。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5%执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征集年度内可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
同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房地产企业等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违法用工等行为。
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
如何指导“两机构一院校”有序恢复业务活动?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和技工院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逐步放开非中高风险区域线下职业培训、招聘面试等业务,鼓励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创新线上服务模式。
支持企业开展适岗技能培训方面,对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提升培训、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鼓励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培训平台,对确定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类行业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期限延至2021年12月底。
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关爱激励
完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防疫一线医务人员轮休补休制度和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保障措施。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优秀医务人员给予嘉奖、记功和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突出业绩和贡献导向,疫情防控一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开展安全便捷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
严格落实人社服务窗口防疫措施。做好服务场所、服务对象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限流错峰、一米间隔等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开展经办服务工作。
同时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畅通线上线下群众办事服务渠道,推行网上办、手机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业务办理不断档、不掉线。建立12333人社咨询服务热线全天候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