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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四川特色文化大餐和城市“15分钟文化圈” 完善“一老一小”文化服务……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12月1日施行

    2021-11-30 10:50:40

      本报记者 胡斌

      近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细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措施,细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了细化规定,干货满满。作为四川省公共文化领域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条例》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打造四川特色文化大餐

      在打造四川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条例》适应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适应乡村振兴和乡镇区划、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同时,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度。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条例》的实施,将极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让老百姓享受文化大餐。据悉,《条例》衔接《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明确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为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立足四川历史文化特色,衔接《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等法规,明确将传承弘扬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挖掘整理利用古蜀文明、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

      据介绍,四川将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将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非遗馆提档升级,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四川博物院新馆等一系列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建设;统筹推进乡镇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同时,鼓励在城市中心、商业街区、楼宇商圈、社区街道、文博场馆、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景点等区域,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休闲轻食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完善“一老一小”文化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对“一老一小”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专业艺术工作者、专业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常态化开展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的专业文化体育培训、指导等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文化体育组织为学校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艺术、体育运动技能等。

      同时,《条例》细化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同步建设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无障碍设施、便利设施;开展适合在校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组织和扶持不同类别残疾人开展或者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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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四川特色文化大餐和城市“15分钟文化圈” 完善“一老一小”文化服务……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12月1日施行

    2021-11-30 10:50:40

      本报记者 胡斌

      近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细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措施,细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了细化规定,干货满满。作为四川省公共文化领域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条例》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打造四川特色文化大餐

      在打造四川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条例》适应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适应乡村振兴和乡镇区划、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同时,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度。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条例》的实施,将极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让老百姓享受文化大餐。据悉,《条例》衔接《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明确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为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立足四川历史文化特色,衔接《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等法规,明确将传承弘扬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挖掘整理利用古蜀文明、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

      据介绍,四川将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将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非遗馆提档升级,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四川博物院新馆等一系列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建设;统筹推进乡镇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同时,鼓励在城市中心、商业街区、楼宇商圈、社区街道、文博场馆、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景点等区域,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休闲轻食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完善“一老一小”文化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对“一老一小”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专业艺术工作者、专业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常态化开展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的专业文化体育培训、指导等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文化体育组织为学校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艺术、体育运动技能等。

      同时,《条例》细化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同步建设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无障碍设施、便利设施;开展适合在校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组织和扶持不同类别残疾人开展或者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