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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宴在即 酒店“放鸽子” 可索赔双倍违约金

    2022-02-23 16:36:03

      本报记者 马工枚

      预订好的婚宴,却突遭酒店违约,必然会让正在筹办婚礼的消费者措手不及。这该怎么办呢?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相关的消费案例。

      2021年4月中旬,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张女士在双流区的一连锁大酒店,交付了5000元定金,签下了当年6月19日举办婚宴的合同。6月8日,张女士的家人到酒店提前筹备婚宴相关事宜时,意外发生了。酒店方告诉其家人,因酒店总部有重要接待活动安排,需解除合同。随后,双方就涉及预订婚宴的争议协商未果,张女士遂投诉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维权。

      经协会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酒店擅自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单方违约。在消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一是酒店方对违约和没能主动及时通知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当面道歉;二是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三是赔偿消费者损失20000元,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履行完毕。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此消费纠纷投诉是典型的合同履行争议。酒店总部有重大接待活动安排是其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行为,因与张女士的婚宴举办日期相冲突而单方面强制取消与消费者事前已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其行为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是对消费者依法享有合同权利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此投诉案处理,当地消协通过引导企业遵守签约精神,做到重合同守信用,谁违约谁担责,促使双方矛盾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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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3 16:36:03

      本报记者 马工枚

      预订好的婚宴,却突遭酒店违约,必然会让正在筹办婚礼的消费者措手不及。这该怎么办呢?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相关的消费案例。

      2021年4月中旬,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张女士在双流区的一连锁大酒店,交付了5000元定金,签下了当年6月19日举办婚宴的合同。6月8日,张女士的家人到酒店提前筹备婚宴相关事宜时,意外发生了。酒店方告诉其家人,因酒店总部有重要接待活动安排,需解除合同。随后,双方就涉及预订婚宴的争议协商未果,张女士遂投诉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维权。

      经协会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酒店擅自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单方违约。在消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一是酒店方对违约和没能主动及时通知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当面道歉;二是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三是赔偿消费者损失20000元,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履行完毕。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此消费纠纷投诉是典型的合同履行争议。酒店总部有重大接待活动安排是其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行为,因与张女士的婚宴举办日期相冲突而单方面强制取消与消费者事前已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其行为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是对消费者依法享有合同权利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此投诉案处理,当地消协通过引导企业遵守签约精神,做到重合同守信用,谁违约谁担责,促使双方矛盾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