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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集赞赠商品 诚实守信不可丢

    2019-05-22 16:32:08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惊喜!集满XX个赞

      送好礼!”

      微信集赞热度一直不减,不管是主动参与还是替朋友帮忙,使用微信的朋友都或多或少“点过赞”。“微信点赞”成为商家的营销新渠道,商家将其视为一个成本低且能迅速积累人气的互动营销平台。然而,微信朋友圈是近年来才兴起的营销方式,目前还存在部分商家缺乏诚信等缺点。

      微信集赞赠商品

      诚实守信不可丢

      2018年6月14日,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消委会接到孙女士等三位消费者投诉,称她们在微信朋友圈看了峨眉山市某店铺的微信积赞消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凡是转发朋友圈集够了一定数量的赞,便可到其商店兑换赠品,但孙女士等到该店兑换赠品时遭到了拒绝。

      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由于转发量特大,经营者只为部分消费者兑换了赠品,活动本应于6月16日结束,出于多种因素考虑,该店已于6月14日提前终止活动。

      微信点赞送礼,这是不少商家吸引顾客的点子,但顾客前往却被告知礼品已送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这种行为属于网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经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向该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后,该店店长当即承诺按活动规则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兑换赠品。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孙女士等三位消费者,通知她们到该店铺兑现赠品,三位消费者表示满意。峨眉山市消委会将继续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

      集赞有风险

      点赞需看清

      朋友圈原本是分享个人生活的微信社交圈,现在却俨然成了大半个“广告媒体”,不少微友的朋友圈每天都有商家的点赞送礼信息。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随着消费者参与微信集赞却反而陷入商家违约未兑现承诺、甚至造成财物损失的报道越来越多。

      消委会提醒,商家没有严格遵循发布的广告来进行营销活动,未按约定兑现消费宣传承诺,属于虚假广告和宣传,按照法律规定理应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礼品兑换服务。

      而消费者需理性点赞,集满“赞”后,要通过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凭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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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22 16:32:08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惊喜!集满XX个赞

      送好礼!”

      微信集赞热度一直不减,不管是主动参与还是替朋友帮忙,使用微信的朋友都或多或少“点过赞”。“微信点赞”成为商家的营销新渠道,商家将其视为一个成本低且能迅速积累人气的互动营销平台。然而,微信朋友圈是近年来才兴起的营销方式,目前还存在部分商家缺乏诚信等缺点。

      微信集赞赠商品

      诚实守信不可丢

      2018年6月14日,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消委会接到孙女士等三位消费者投诉,称她们在微信朋友圈看了峨眉山市某店铺的微信积赞消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凡是转发朋友圈集够了一定数量的赞,便可到其商店兑换赠品,但孙女士等到该店兑换赠品时遭到了拒绝。

      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由于转发量特大,经营者只为部分消费者兑换了赠品,活动本应于6月16日结束,出于多种因素考虑,该店已于6月14日提前终止活动。

      微信点赞送礼,这是不少商家吸引顾客的点子,但顾客前往却被告知礼品已送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这种行为属于网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经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向该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后,该店店长当即承诺按活动规则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兑换赠品。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孙女士等三位消费者,通知她们到该店铺兑现赠品,三位消费者表示满意。峨眉山市消委会将继续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

      集赞有风险

      点赞需看清

      朋友圈原本是分享个人生活的微信社交圈,现在却俨然成了大半个“广告媒体”,不少微友的朋友圈每天都有商家的点赞送礼信息。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随着消费者参与微信集赞却反而陷入商家违约未兑现承诺、甚至造成财物损失的报道越来越多。

      消委会提醒,商家没有严格遵循发布的广告来进行营销活动,未按约定兑现消费宣传承诺,属于虚假广告和宣传,按照法律规定理应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礼品兑换服务。

      而消费者需理性点赞,集满“赞”后,要通过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凭此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