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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品异物损伤牙齿 消委细心化解纠纷

    2020-12-09 12:20:58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补牙本就是一件又贵又让人疼的行为,可如果不小心在外面就餐吃到没剔净的硬物,导致牙齿必须补,而且店家还不担责,那就太让人生气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关于这样的消费案例。

      2019年9月中旬,四川省南充市的消费者周女士因就餐时吃到菜品未剔净硬物,导致牙齿损坏,周女士认为是店家的责任,要求店家进行赔偿,双方争执不下,遂寻求南充市顺庆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调解处理。

      接到投诉后,南充市顺庆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非常重视,立即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据调查了解到:9月19日晚,消费者周女士与朋友一起在某火锅店就餐,在就餐过程中,周女士吃到一块菜品(猪天堂)未剔净小块骨头,牙齿突然出现剧烈疼痛。周女士发现自己右上牙第五颗牙齿有裂痕,无法继续进食,当即将这一情况告诉了火锅店负责人。

      火锅店负责人表示在自己店里就餐导致牙齿损害,让消费者先自行进行医治,事后愿意赔偿。次日,周女士到市某牙医院检查时,医院得出结论:周女士的右上牙第五颗牙齿出现骨裂且已伤至牙根,需要拔除。周女士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拔除了这颗受伤的裂牙,花去治疗费220元。对于被拔去的牙齿的后续修复问题,医生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做全瓷牙,另一种是需要手术,做种植牙。因为周女士不到30岁,医生建议做种植牙。做种植牙在排除异常情况下,需要8000元。加上治疗中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周女士估计各种费用需要一万元左右。周女士与火锅店负责人进行协商,因双方分岐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消委会向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提出了几条质疑:一是经营者承认周女士是在自己店内就餐牙齿出现骨裂的,但一般人正常情况下吃东西在咬到骨头时会对自身有个保护意识,不会用太大的劲去咀嚼,这个咬合劲不至于把正常健康的牙齿咬裂,除非牙齿本身就有旧伤,而在自己店内咬到硬骨头只是牙齿破裂的诱因不是主要原因;二是周女士就诊医院给出的拔牙的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持怀疑态度,而且导致后面会产生大量的修复费用;三是医院给出的后续医治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对后续医治费用金额上也存在很大的争议。

      通过了解消费者、经营者双方的想法后,消委会组织了调解。对经营者提出的治疗费用问题,消委会认为目前牙科医疗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差异较大,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利益,有必要对医疗价格进行性价比较。最终,周女士在消委会、经营者及亲友提供的多个牙医院复查了解费用后,接受了消委会的建议,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其治疗费4000元。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本案例能够成功调解在于以下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第一款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消费者在就餐中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利,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二是经营者对消费者周女士在其经营场所就餐,因吃到菜品未剔净的硬物导致牙齿受损事实认可,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推卸;三是针对经营者提出的消费者对牙齿受损的治疗医院、治疗手段、后期治疗费用产生质疑方面,消委会首先从思想上,让经营者认识到只要是具有资质,患者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法医疗单位,且消费者对有资质医院对患者的医疗建议没有理由不接受;四是消委会充分认识到针对牙科医疗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差异较大,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利益,有必要对医疗价格进行性价比较,在对辖区牙医行业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了解后,向消费者提出了合理的建议,让消费者认识到后续治疗费用将比自己之前了解的低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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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9 12:20:58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补牙本就是一件又贵又让人疼的行为,可如果不小心在外面就餐吃到没剔净的硬物,导致牙齿必须补,而且店家还不担责,那就太让人生气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关于这样的消费案例。

      2019年9月中旬,四川省南充市的消费者周女士因就餐时吃到菜品未剔净硬物,导致牙齿损坏,周女士认为是店家的责任,要求店家进行赔偿,双方争执不下,遂寻求南充市顺庆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调解处理。

      接到投诉后,南充市顺庆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非常重视,立即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据调查了解到:9月19日晚,消费者周女士与朋友一起在某火锅店就餐,在就餐过程中,周女士吃到一块菜品(猪天堂)未剔净小块骨头,牙齿突然出现剧烈疼痛。周女士发现自己右上牙第五颗牙齿有裂痕,无法继续进食,当即将这一情况告诉了火锅店负责人。

      火锅店负责人表示在自己店里就餐导致牙齿损害,让消费者先自行进行医治,事后愿意赔偿。次日,周女士到市某牙医院检查时,医院得出结论:周女士的右上牙第五颗牙齿出现骨裂且已伤至牙根,需要拔除。周女士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拔除了这颗受伤的裂牙,花去治疗费220元。对于被拔去的牙齿的后续修复问题,医生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做全瓷牙,另一种是需要手术,做种植牙。因为周女士不到30岁,医生建议做种植牙。做种植牙在排除异常情况下,需要8000元。加上治疗中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周女士估计各种费用需要一万元左右。周女士与火锅店负责人进行协商,因双方分岐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消委会向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提出了几条质疑:一是经营者承认周女士是在自己店内就餐牙齿出现骨裂的,但一般人正常情况下吃东西在咬到骨头时会对自身有个保护意识,不会用太大的劲去咀嚼,这个咬合劲不至于把正常健康的牙齿咬裂,除非牙齿本身就有旧伤,而在自己店内咬到硬骨头只是牙齿破裂的诱因不是主要原因;二是周女士就诊医院给出的拔牙的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持怀疑态度,而且导致后面会产生大量的修复费用;三是医院给出的后续医治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对后续医治费用金额上也存在很大的争议。

      通过了解消费者、经营者双方的想法后,消委会组织了调解。对经营者提出的治疗费用问题,消委会认为目前牙科医疗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差异较大,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利益,有必要对医疗价格进行性价比较。最终,周女士在消委会、经营者及亲友提供的多个牙医院复查了解费用后,接受了消委会的建议,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其治疗费4000元。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本案例能够成功调解在于以下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第一款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消费者在就餐中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利,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二是经营者对消费者周女士在其经营场所就餐,因吃到菜品未剔净的硬物导致牙齿受损事实认可,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推卸;三是针对经营者提出的消费者对牙齿受损的治疗医院、治疗手段、后期治疗费用产生质疑方面,消委会首先从思想上,让经营者认识到只要是具有资质,患者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法医疗单位,且消费者对有资质医院对患者的医疗建议没有理由不接受;四是消委会充分认识到针对牙科医疗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差异较大,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利益,有必要对医疗价格进行性价比较,在对辖区牙医行业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了解后,向消费者提出了合理的建议,让消费者认识到后续治疗费用将比自己之前了解的低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