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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军属优先办理公安户政业务 四川多部门联合发布拥军优属“八条措施”

    2022-08-03 16:10:00

      本报记者 李艳

      8月1日起,由四川省公安厅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5部门印发的《四川省公安机关拥军优属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正式实施。

      具体措施条例有哪些?

      建立拥军优属绿色通道。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军人配偶、父母、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全省公安户政办证中心、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窗口、一站式办理点“拥军优属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户政业务。

      优化军人身份证办理事项。进一步优化军人身份证受理、审批、制证、反馈流程,公安机关办(制)证环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队驻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主动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协助指导军队政治工作部门规范采集军人身份证人像信息。

      优化符合在四川安置条件退役军人落户。已审定安置去向,在拟安置地无住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可申请在拟安置地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机关单位集体户落户。转业军官办理安置落户手续时,因制发周期无法及时提供转业证原件的,可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和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安置证明》办理。

      完善军人家庭父母落户政策。分类制定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符合本地实际的军人父母随子女落户规定,切实解决夫妻均为军人的家庭父母在超大城市落户问题。

      优化征兵政治考核流程。在省内普通高校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推行“一站式”征兵政治考核服务,实现大学生应征入伍、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校政治考核“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对学校未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可协助全程办理。

      完善公民兵役信息管理服务。加强公安人口管理系统与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接互通,及时更新公民兵役登记信息和服役状况。对2021年8月1日后入伍(新兵入伍、直接招收军士、军校学员入学)的公民保留户籍,为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健全军地联防联治机制。公安机关主动与驻地部队保卫部门对接,建立部队驻地周边治安形势分析定期研判机制,属地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部队驻地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实有人口清理等工作;健全军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公安机关依托“四川e治采”等载体,全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军地联动做好源头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打击侵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行为。公安机关加强与军队政法部门联系,积极建立军地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沟通、快速响应、紧密协作,发现侵犯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损害军人形象声誉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八条措施”有哪些亮点?

      “目前,我们已提前完成了相关信息系统的升级,制定了配套政策规范,并对户籍民警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八条措施”落地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将公安户政办证中心、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窗口、一站式办理点设置的“军人优先”窗口集中升级改造为“拥军优属绿色通道”,优先服务范围从现役军人扩大到现役军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员。

      同时,四川省公安厅与部队相关部门协商,进一步优化了军人身份证受理、审批、制证、反馈流程,将公安机关办(制)证环节压缩到了30个工作日内。对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的公民不再注销户籍。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将与军分区(警备区)、师级以上驻军政工部门对接了解驻地官兵需求,结合公安机关相关职能职责和“八条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各具地方特色的双拥军警合作。并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与县级人民武装部、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旅(团)级以上驻军政治工作部门、保卫部门、政法部门建立起常态化联系工作小组,明确1名县级公安局领导牵头负责,驻地派出所所领导为联络员,共同会商军人身份证上门采集信息、户政业务受理、双拥宣传、征兵政审考核等事项具体实施意见,共同研判军地治安形势、涉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侵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事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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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军属优先办理公安户政业务 四川多部门联合发布拥军优属“八条措施”

    2022-08-03 16:10:00

      本报记者 李艳

      8月1日起,由四川省公安厅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5部门印发的《四川省公安机关拥军优属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正式实施。

      具体措施条例有哪些?

      建立拥军优属绿色通道。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军人配偶、父母、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全省公安户政办证中心、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窗口、一站式办理点“拥军优属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户政业务。

      优化军人身份证办理事项。进一步优化军人身份证受理、审批、制证、反馈流程,公安机关办(制)证环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队驻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主动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协助指导军队政治工作部门规范采集军人身份证人像信息。

      优化符合在四川安置条件退役军人落户。已审定安置去向,在拟安置地无住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可申请在拟安置地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机关单位集体户落户。转业军官办理安置落户手续时,因制发周期无法及时提供转业证原件的,可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和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安置证明》办理。

      完善军人家庭父母落户政策。分类制定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符合本地实际的军人父母随子女落户规定,切实解决夫妻均为军人的家庭父母在超大城市落户问题。

      优化征兵政治考核流程。在省内普通高校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推行“一站式”征兵政治考核服务,实现大学生应征入伍、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校政治考核“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对学校未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可协助全程办理。

      完善公民兵役信息管理服务。加强公安人口管理系统与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接互通,及时更新公民兵役登记信息和服役状况。对2021年8月1日后入伍(新兵入伍、直接招收军士、军校学员入学)的公民保留户籍,为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健全军地联防联治机制。公安机关主动与驻地部队保卫部门对接,建立部队驻地周边治安形势分析定期研判机制,属地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部队驻地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实有人口清理等工作;健全军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公安机关依托“四川e治采”等载体,全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军地联动做好源头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打击侵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行为。公安机关加强与军队政法部门联系,积极建立军地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沟通、快速响应、紧密协作,发现侵犯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损害军人形象声誉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八条措施”有哪些亮点?

      “目前,我们已提前完成了相关信息系统的升级,制定了配套政策规范,并对户籍民警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八条措施”落地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将公安户政办证中心、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窗口、一站式办理点设置的“军人优先”窗口集中升级改造为“拥军优属绿色通道”,优先服务范围从现役军人扩大到现役军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员。

      同时,四川省公安厅与部队相关部门协商,进一步优化了军人身份证受理、审批、制证、反馈流程,将公安机关办(制)证环节压缩到了30个工作日内。对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的公民不再注销户籍。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将与军分区(警备区)、师级以上驻军政工部门对接了解驻地官兵需求,结合公安机关相关职能职责和“八条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各具地方特色的双拥军警合作。并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与县级人民武装部、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旅(团)级以上驻军政治工作部门、保卫部门、政法部门建立起常态化联系工作小组,明确1名县级公安局领导牵头负责,驻地派出所所领导为联络员,共同会商军人身份证上门采集信息、户政业务受理、双拥宣传、征兵政审考核等事项具体实施意见,共同研判军地治安形势、涉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侵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事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