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右乡加强“农民夜校”管理
2018-04-13 11:39: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办好办实“农民夜校”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和“四好村”创建,根据《四川省“农民夜校”管理办法(试行)》(川组通〔2017〕23号)、《关于积极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切实加强农民教育的意见》(泸委党发〔2017〕3号),近日,四川省合江县榕右乡切实加强“农民夜校”管理。
乡党委将“农民夜校”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脱贫攻坚考核和“四好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工作成效作为责任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村党组织是“农民夜校”的主办单位,具体负责需求收集、学习动员、教学实施、工作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反馈等工作。积极发挥“农民夜校”教学点或中心学习户作用,经常组织附近农民群众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
村“农民夜校”设校长1人、管理员1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贫困村可由“第一书记”或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兼任,民族地区非贫困村可由包村干部兼任。管理员协助校长抓好日常工作,可由驻村帮扶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等兼任,也可从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中选聘,选聘人员符合人社部门规定的补贴条件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岗位补贴)。“农民夜校”还可根据需要设置“荣誉校长”,人选可从联系本村的领导干部、退休干部教师、热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贤达人士等人员中聘任。
(肖艳 杨池能)
榕右乡加强“农民夜校”管理
2018-04-13 11:39: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办好办实“农民夜校”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和“四好村”创建,根据《四川省“农民夜校”管理办法(试行)》(川组通〔2017〕23号)、《关于积极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切实加强农民教育的意见》(泸委党发〔2017〕3号),近日,四川省合江县榕右乡切实加强“农民夜校”管理。
乡党委将“农民夜校”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脱贫攻坚考核和“四好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工作成效作为责任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村党组织是“农民夜校”的主办单位,具体负责需求收集、学习动员、教学实施、工作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反馈等工作。积极发挥“农民夜校”教学点或中心学习户作用,经常组织附近农民群众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
村“农民夜校”设校长1人、管理员1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贫困村可由“第一书记”或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兼任,民族地区非贫困村可由包村干部兼任。管理员协助校长抓好日常工作,可由驻村帮扶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等兼任,也可从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中选聘,选聘人员符合人社部门规定的补贴条件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岗位补贴)。“农民夜校”还可根据需要设置“荣誉校长”,人选可从联系本村的领导干部、退休干部教师、热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贤达人士等人员中聘任。
(肖艳 杨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