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项目三调整 带给人们新启示
2018-03-30 12:29:59
一个镇,该有多少项行政执法权?今年初,全省首家镇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全覆盖的睢宁县,获得“2015―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该县以3次调整镇域执法项目的实践启示人们:放权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避免一放了之和“贪多嚼不烂”,努力让基层授而能接、用好权力。(3月23日,人民网)
睢宁县获得“2015——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该县3次调整镇域执法项目: 一是执法项目由少变多(2项变到104项);二是执法项目由多变少(从“37+N”项到67项);三是按问题导向加动态务实调整执法项目(从67项到“76+N”项)。
镇域执法项目起初由2项变到104项。这是睢宁县县委、县镇府2015年探索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权到乡镇的改革试点。起初他们认为:除《城乡规划法》第41条和第65条规定的两项执法权外,乡镇无其他执法权。一旦遇到违法行为,只能劝阻、不能查处,或者上报县执法部门等候“走程序”,这与基层政府承担的日益繁重管理职能不匹配。通过放权试点,结果是执法权太多难消化,即“没权想权,权来了,又愁如何用足权。”
二次调整从104项变到67项,与前者减少了37项。此次调整,县委、县政府意识到“顶层设计不够”,即执法部门没有按需“放权”,试点镇没有按需“要权”——前者以为“放权越多思想越解放”,后者认为“上面的权力不要白不要”,造成基层行政执法资源供大于求。遵循按需放权、权责对等工作思路,县里向试点镇开出“37+N”权力清单,即在拥有环境污染、违法用地、交通超限等37项共有处罚权基础上,由各镇添加“N”,集中汇总后到达67项,与前者减少了37项,形成镇域执法特色,开启了按需配置,不搞一刀切的放权执法新模式。
三次调整从67项到“76+N”项。改革试点总是兴利除弊,根据执法新需求,县委、县府在放权执法的试点中,从67项新增了9项内容,变成了76+N项。此次放权执法调整,遵循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动态务实调整。得到的结果是:仅去年,睢宁县全县15个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024件,是2016年的4.3倍,数量在全省居前,且无一起被行政复议和诉讼,彻底改变了以往镇政府“有责无权”的执法窘状。“
睢宁县放权执法经过三次调整,带给人们新的启示是:放权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避免一放了之和“贪多嚼不烂”,努力让基层授而能接、用好权力。睢宁县委书记贾兴民说得好:“镇域执法改革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今年执法项目有76项,随着改革深入,未来或许是‘76+N’项,但不管多少项,都要体现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原则,让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放权执法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既让权力放得下,又让基层接得住,用得好。这话说得多好啊!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是当今的热词,很多单位、很多行业,很多领导,总觉得只要轰轰烈烈地改,形式上去了,对上对下都有了交代,似乎就顺应了潮流,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改了一半天,还是老样子,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结果大家怨声载道,还不如不改。
别忘改革初衷,兴利除弊是目的。形式不重要,结果才服人。针对单位不同,行业不同,要认真研究,做到贴船下篙,重质轻量,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达到真改革,创实效,勇做一个顺潮流,敢担当的责任者。
(文/韶华)
执法项目三调整 带给人们新启示
2018-03-30 12:29:59
一个镇,该有多少项行政执法权?今年初,全省首家镇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全覆盖的睢宁县,获得“2015―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该县以3次调整镇域执法项目的实践启示人们:放权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避免一放了之和“贪多嚼不烂”,努力让基层授而能接、用好权力。(3月23日,人民网)
睢宁县获得“2015——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该县3次调整镇域执法项目: 一是执法项目由少变多(2项变到104项);二是执法项目由多变少(从“37+N”项到67项);三是按问题导向加动态务实调整执法项目(从67项到“76+N”项)。
镇域执法项目起初由2项变到104项。这是睢宁县县委、县镇府2015年探索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权到乡镇的改革试点。起初他们认为:除《城乡规划法》第41条和第65条规定的两项执法权外,乡镇无其他执法权。一旦遇到违法行为,只能劝阻、不能查处,或者上报县执法部门等候“走程序”,这与基层政府承担的日益繁重管理职能不匹配。通过放权试点,结果是执法权太多难消化,即“没权想权,权来了,又愁如何用足权。”
二次调整从104项变到67项,与前者减少了37项。此次调整,县委、县政府意识到“顶层设计不够”,即执法部门没有按需“放权”,试点镇没有按需“要权”——前者以为“放权越多思想越解放”,后者认为“上面的权力不要白不要”,造成基层行政执法资源供大于求。遵循按需放权、权责对等工作思路,县里向试点镇开出“37+N”权力清单,即在拥有环境污染、违法用地、交通超限等37项共有处罚权基础上,由各镇添加“N”,集中汇总后到达67项,与前者减少了37项,形成镇域执法特色,开启了按需配置,不搞一刀切的放权执法新模式。
三次调整从67项到“76+N”项。改革试点总是兴利除弊,根据执法新需求,县委、县府在放权执法的试点中,从67项新增了9项内容,变成了76+N项。此次放权执法调整,遵循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动态务实调整。得到的结果是:仅去年,睢宁县全县15个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024件,是2016年的4.3倍,数量在全省居前,且无一起被行政复议和诉讼,彻底改变了以往镇政府“有责无权”的执法窘状。“
睢宁县放权执法经过三次调整,带给人们新的启示是:放权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避免一放了之和“贪多嚼不烂”,努力让基层授而能接、用好权力。睢宁县委书记贾兴民说得好:“镇域执法改革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今年执法项目有76项,随着改革深入,未来或许是‘76+N’项,但不管多少项,都要体现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原则,让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放权执法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既让权力放得下,又让基层接得住,用得好。这话说得多好啊!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是当今的热词,很多单位、很多行业,很多领导,总觉得只要轰轰烈烈地改,形式上去了,对上对下都有了交代,似乎就顺应了潮流,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改了一半天,还是老样子,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结果大家怨声载道,还不如不改。
别忘改革初衷,兴利除弊是目的。形式不重要,结果才服人。针对单位不同,行业不同,要认真研究,做到贴船下篙,重质轻量,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达到真改革,创实效,勇做一个顺潮流,敢担当的责任者。
(文/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