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16:10:45
本报记者 高明山 文/图
日前,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了解到,青白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被四川省委依法治区治省办、四川省司法厅评为2019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成为青白江区首位荣获“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的个人。
黄晶从事检察工作17年,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官、检察官、员额检察官成长为青白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同时,作为“晶晶热线”创始人、成都未检“亮晶晶”团队创始人之一,全国检察机关·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讲师、四川省“宪法法律进高校”宣讲团成员……多年来,黄晶坚持面向基层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七进”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群众认可。
2013年,青白江区检察院以黄晶名字命名开通了普法宣传品牌“晶晶热线”,2015年,成都市检察机关成立“亮晶晶”团队,黄晶成为团队创始成员之一。光阴荏苒,团队共进行普法宣讲1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并通过微博、微信就法律热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
2017年,黄晶及团队成员给来自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师生上了生动的法治课,并以“检察官带领熊猫宝宝参观检察院”为背景进行展示,一经亮相立即惊艳全场。
2018年,“晶晶热线”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2016年,“亮晶晶”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连续两年,“亮晶晶”团队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紫光阁》2017年度全国党建十佳案例并被评为全国未检优秀团队。
经过不断磨练,黄晶已逐渐成为一名优秀普法宣讲员,她制作的法治课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成书在全国发行,作为全国法治课的模板。通过层层选拔,黄晶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讲师,2016年至2019年10月先后在新疆、西藏、四川、云南、广西等地多次开展法治宣讲。
在办理每个案件时,黄晶都做到审慎甚微、细致周到,先后办理了黄某某滥用职权、何某贪污等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范围内贩卖婴儿的蔡某某、陈某某等多人拐卖婴儿团伙犯罪等各类案件。她为年迈的被告人洗清冤屈,彰显了正义。同时,她耐心地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说法释理,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理解。
针对未成年被害人,黄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全力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强职亲子教育等帮教工作,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同时,黄晶在办案中摒弃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的思维,切实落实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参与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现了社会担当。2018年,办理“危险驾驶黑车接送学生案”获评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近年来,黄晶被评为成都市“我最喜爱的普法员”“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成都市十大法治人物(2015-2017)”“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办理案件获评第三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分管工作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019-12-10 16:10:45
本报记者 高明山 文/图
日前,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了解到,青白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被四川省委依法治区治省办、四川省司法厅评为2019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成为青白江区首位荣获“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的个人。
黄晶从事检察工作17年,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官、检察官、员额检察官成长为青白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同时,作为“晶晶热线”创始人、成都未检“亮晶晶”团队创始人之一,全国检察机关·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讲师、四川省“宪法法律进高校”宣讲团成员……多年来,黄晶坚持面向基层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七进”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群众认可。
2013年,青白江区检察院以黄晶名字命名开通了普法宣传品牌“晶晶热线”,2015年,成都市检察机关成立“亮晶晶”团队,黄晶成为团队创始成员之一。光阴荏苒,团队共进行普法宣讲1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并通过微博、微信就法律热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
2017年,黄晶及团队成员给来自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师生上了生动的法治课,并以“检察官带领熊猫宝宝参观检察院”为背景进行展示,一经亮相立即惊艳全场。
2018年,“晶晶热线”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2016年,“亮晶晶”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连续两年,“亮晶晶”团队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紫光阁》2017年度全国党建十佳案例并被评为全国未检优秀团队。
经过不断磨练,黄晶已逐渐成为一名优秀普法宣讲员,她制作的法治课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成书在全国发行,作为全国法治课的模板。通过层层选拔,黄晶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讲师,2016年至2019年10月先后在新疆、西藏、四川、云南、广西等地多次开展法治宣讲。
在办理每个案件时,黄晶都做到审慎甚微、细致周到,先后办理了黄某某滥用职权、何某贪污等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范围内贩卖婴儿的蔡某某、陈某某等多人拐卖婴儿团伙犯罪等各类案件。她为年迈的被告人洗清冤屈,彰显了正义。同时,她耐心地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说法释理,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理解。
针对未成年被害人,黄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全力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强职亲子教育等帮教工作,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同时,黄晶在办案中摒弃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的思维,切实落实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参与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现了社会担当。2018年,办理“危险驾驶黑车接送学生案”获评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近年来,黄晶被评为成都市“我最喜爱的普法员”“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成都市十大法治人物(2015-2017)”“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办理案件获评第三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分管工作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