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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05-08 12:49:55

      本报记者 胡斌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四川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格局初步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实施意见》规划了17项重点任务,分别包括构建巴蜀文化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推进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大力推动考古工作、推进博物馆建设等。

      根据《实施意见》,在构建巴蜀文化标识体系方面,实施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开展巴文化遗址研究保护与展示,深入挖掘四川文物资源的突出价值和丰厚内涵,推介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

      推进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成为一大亮点。《实施意见》明确,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改善保护、展示设施设备条件,提升文物保护和展陈水平。建设遗址博物馆新馆。对遗址进行全面调查、勘探和重点发掘。支持开展考古和文物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遗址保护,推动三星堆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三星堆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

      《实施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包括提出建立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各地应划定本辖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工程时,须先期进行文物勘探、发掘等。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文博科研单位执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探索文博科研单位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激励机制;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建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等。

      在持续推动文物合理利用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统筹规划,盘活用好文物资源,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在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推动建设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促进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文物、博物馆为载体的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实施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世界遗产保护和展示利用提升工程。推进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藏羌碉楼与村寨、四川石窟等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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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05-08 12:49:55

      本报记者 胡斌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四川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格局初步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实施意见》规划了17项重点任务,分别包括构建巴蜀文化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推进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大力推动考古工作、推进博物馆建设等。

      根据《实施意见》,在构建巴蜀文化标识体系方面,实施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开展巴文化遗址研究保护与展示,深入挖掘四川文物资源的突出价值和丰厚内涵,推介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

      推进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成为一大亮点。《实施意见》明确,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改善保护、展示设施设备条件,提升文物保护和展陈水平。建设遗址博物馆新馆。对遗址进行全面调查、勘探和重点发掘。支持开展考古和文物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遗址保护,推动三星堆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三星堆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

      《实施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包括提出建立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各地应划定本辖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工程时,须先期进行文物勘探、发掘等。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文博科研单位执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探索文博科研单位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激励机制;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建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等。

      在持续推动文物合理利用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统筹规划,盘活用好文物资源,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在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推动建设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促进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文物、博物馆为载体的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实施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世界遗产保护和展示利用提升工程。推进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藏羌碉楼与村寨、四川石窟等文物保护利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