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2 16:40:59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近日,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5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典型案例。
案例1: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王天平销售的黄瓜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当场行政处罚。
9月4日,执法人员对王天平经营的摊位开展检查时发现,王天平向市民售卖黄瓜,其售卖价格为10元/斤,自称进货价格为8.5元/斤,但无法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及购进票据相关材料,无购进票据,以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2: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内正在使用的5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称存在超期未检定情况,其中3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1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至2021年8月17日,1台计价称未见检定合格相关标签,现场商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该处售卖的红菜椒标价6.99元/500g,实际销售价15.98元/kg(即7.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1元/500g;该处售卖的黔迎土猪仔排标价32.90元/500g,实际销售价69.80元/kg(即34.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2元/500g,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4: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4日,执法人员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开展检查时发现,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在售卖商品过程中,有市民在该处实际购买蔬菜为莲花白,现场莲花白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28元/斤,同时现场有牛心包菜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58元/斤,市民购买蔬菜称重后所贴标签显示为“牛心包菜”,销售价格为7.96/公斤(即3.98元/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5: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9月1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网民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称白云辖区某商家标价7.98,实际收款9.99一斤的舆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位于白云区同心东路白金壹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店内小菜系列标示价格牌显示为9.9元/500g,与视频中显示售卖单价一致。其现场负责人杨永店长自述,自本轮疫情开始,该超市无法从花溪购进小菜系列(即舆情视频中提及的蔬菜)销售,便从白云区农户刘应会手中直接购进小菜系列销售,农户刘应会9月3日开始给该超市供应小菜,送货上门。
经找到刘应会进一步核对以及店长杨永自述和查看该店视频监控了解到,9月3日、9月4日小菜送货价为6元/斤,该超市销售价位6.98元/斤,9月5日以后刘应会按照7.00元/斤的价格给该超市送小菜,该超市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其中9月6日-9月8日该超市按照要求歇业,9月9日才开门,继续销售小菜,销售价仍然为7.98元/斤,后因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小菜仅能维持保本,不赚钱,该超市决定对其销售的小菜进行调价,调至9.9元/斤,从9月10日开始实施,但该超市在调价(在电脑上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的标签码,一开门顾客就进入卖场购物,因为店员少顾客多较忙的原因,该超市直至中午11点50多才将小菜的标签码由之前的7.98元/斤更换至9.9元/斤,故导致了快手视频中网民拍摄的实际销售价高于标示价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店内8种蔬菜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价与标示价均一致。该商户售卖小菜系列蔬菜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2022-09-12 16:40:59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近日,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5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典型案例。
案例1: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王天平销售的黄瓜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当场行政处罚。
9月4日,执法人员对王天平经营的摊位开展检查时发现,王天平向市民售卖黄瓜,其售卖价格为10元/斤,自称进货价格为8.5元/斤,但无法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及购进票据相关材料,无购进票据,以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2: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内正在使用的5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称存在超期未检定情况,其中3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1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至2021年8月17日,1台计价称未见检定合格相关标签,现场商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该处售卖的红菜椒标价6.99元/500g,实际销售价15.98元/kg(即7.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1元/500g;该处售卖的黔迎土猪仔排标价32.90元/500g,实际销售价69.80元/kg(即34.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2元/500g,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4: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9月4日,执法人员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开展检查时发现,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在售卖商品过程中,有市民在该处实际购买蔬菜为莲花白,现场莲花白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28元/斤,同时现场有牛心包菜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58元/斤,市民购买蔬菜称重后所贴标签显示为“牛心包菜”,销售价格为7.96/公斤(即3.98元/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5: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9月1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网民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称白云辖区某商家标价7.98,实际收款9.99一斤的舆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位于白云区同心东路白金壹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店内小菜系列标示价格牌显示为9.9元/500g,与视频中显示售卖单价一致。其现场负责人杨永店长自述,自本轮疫情开始,该超市无法从花溪购进小菜系列(即舆情视频中提及的蔬菜)销售,便从白云区农户刘应会手中直接购进小菜系列销售,农户刘应会9月3日开始给该超市供应小菜,送货上门。
经找到刘应会进一步核对以及店长杨永自述和查看该店视频监控了解到,9月3日、9月4日小菜送货价为6元/斤,该超市销售价位6.98元/斤,9月5日以后刘应会按照7.00元/斤的价格给该超市送小菜,该超市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其中9月6日-9月8日该超市按照要求歇业,9月9日才开门,继续销售小菜,销售价仍然为7.98元/斤,后因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小菜仅能维持保本,不赚钱,该超市决定对其销售的小菜进行调价,调至9.9元/斤,从9月10日开始实施,但该超市在调价(在电脑上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的标签码,一开门顾客就进入卖场购物,因为店员少顾客多较忙的原因,该超市直至中午11点50多才将小菜的标签码由之前的7.98元/斤更换至9.9元/斤,故导致了快手视频中网民拍摄的实际销售价高于标示价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店内8种蔬菜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价与标示价均一致。该商户售卖小菜系列蔬菜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