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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库查出48吨未检疫牛肉 非法经营者被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2021-07-07 16:29:25

      本网讯(记者 马工枚)在当前疫情防控不能放松的时期,存放冻库的肉制品没有检疫证明、没有包装、没有在“川冷链”平台录入追溯信息……这样的行为自然要面临重罚。

      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成都市公安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该案非法经营者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1月20日,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成都市公安局,对位于四川省彭州市濛阳镇东塔社区1组的四川省牛上天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包材库房、生产车间及租用的冻库内查获大量无包装的涉嫌走私冷冻肉类食品原料,共计48457公斤。

      经查,当事人在采购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动物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不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要求,经营未按规定进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动物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的冷冻肉类制品,既未在“川冷链”平台录入追溯信息,也无《四川省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储存业务备案凭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了“吊销四川省牛上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151018200737)、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等13名相关管理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捕,涉案产品已全部扣押,相关涉嫌经营(仓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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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成都市公安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该案非法经营者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1月20日,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成都市公安局,对位于四川省彭州市濛阳镇东塔社区1组的四川省牛上天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包材库房、生产车间及租用的冻库内查获大量无包装的涉嫌走私冷冻肉类食品原料,共计48457公斤。

      经查,当事人在采购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动物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不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要求,经营未按规定进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动物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的冷冻肉类制品,既未在“川冷链”平台录入追溯信息,也无《四川省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储存业务备案凭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了“吊销四川省牛上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151018200737)、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等13名相关管理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捕,涉案产品已全部扣押,相关涉嫌经营(仓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