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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霸王条款”不再“霸道” 四川省消委公开征集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线索

    2022-06-17 17:32:19

      张茜 本报记者 马工枚

      禁止自带酒水、赠品不三包、特价商品不退换……日常消费中,小到一纸公告、大到一份合同,都可能暗藏“霸王条款”。为维护消费公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你点我评”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征集“霸王条款”线索。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法务部副主任李艾蔚表示,“霸王条款”是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介绍,“霸王条款”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并不少见,有减轻或者免除商家自身责任的条款:“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商品一经签收即视为无质量问题”;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本商品离柜后概不负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如在旅游合同中约定因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而遭受人身损害,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限制消费者寻求救济手段和途径的条款,例如要求消费者放弃投诉、举报和诉讼的权利……

      “霸王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川省消委发起此项活动,希望消费者能够辨别“霸王条款”,并勇敢说“不”。

      参与的消费者可以将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发送至四川省消委邮箱188628139@qq.com(视频或图片),或者搜索关注“四川消委”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留言或私信。提供的线索须包含条款具体内容、视频或图片证据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线索收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收到线索后,四川省消委将认真分析并邀请顾问律师进行专业解读。针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川省消委将适时启动约谈、披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程序,督促企业整改,让“霸王条款”不再“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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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7 17:32:19

      张茜 本报记者 马工枚

      禁止自带酒水、赠品不三包、特价商品不退换……日常消费中,小到一纸公告、大到一份合同,都可能暗藏“霸王条款”。为维护消费公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你点我评”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征集“霸王条款”线索。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法务部副主任李艾蔚表示,“霸王条款”是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介绍,“霸王条款”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并不少见,有减轻或者免除商家自身责任的条款:“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商品一经签收即视为无质量问题”;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本商品离柜后概不负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如在旅游合同中约定因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而遭受人身损害,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限制消费者寻求救济手段和途径的条款,例如要求消费者放弃投诉、举报和诉讼的权利……

      “霸王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川省消委发起此项活动,希望消费者能够辨别“霸王条款”,并勇敢说“不”。

      参与的消费者可以将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发送至四川省消委邮箱188628139@qq.com(视频或图片),或者搜索关注“四川消委”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留言或私信。提供的线索须包含条款具体内容、视频或图片证据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线索收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收到线索后,四川省消委将认真分析并邀请顾问律师进行专业解读。针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川省消委将适时启动约谈、披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程序,督促企业整改,让“霸王条款”不再“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