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8 17:07:08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为规范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的经营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商超企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经营企业:
针对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规范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的经营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经营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包含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货款,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消费者提出要求后及时履行义务,一般情况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提供的商品以蔬菜包等套餐形式销售的,既要标明销售总价,也要标明套餐内商品名称、品种、数量、重量等具体明细信息,若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提前告知或公示。
三、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和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定价,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食品采购溯源关和质量安全关,严格查验供应商主体资质,对畜禽肉及其制品要重点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严禁采购使用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优先采取定点采购、无接触配送食品等方式。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应按照“三专、三证、四不得”管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线上订购配送过程管理,生鲜类食品配送前要开展快速检测(肉菜品种全覆盖),配送过程中注意密封运输。冷藏冷冻的鱼类、肉类、速冻食品等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尽可能缩短常温停留时间,确保食品不腐败变质。确保配送的食品包保质保鲜送达群众,杜绝腐烂变质食品流入群众家中。熟食类配送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倡导使用“食安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服务,做好保温箱、物流车厢等工(用)具清洁消毒,加强配送人员体温监测,配送过程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六、建立健全客户售后服务机制,公布服务电话,确保消费者退货、换货、退款等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2022-09-18 17:07:08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为规范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的经营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商超企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经营企业:
针对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规范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的经营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各商业超市及平台经营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包含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货款,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消费者提出要求后及时履行义务,一般情况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提供的商品以蔬菜包等套餐形式销售的,既要标明销售总价,也要标明套餐内商品名称、品种、数量、重量等具体明细信息,若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提前告知或公示。
三、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和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定价,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食品采购溯源关和质量安全关,严格查验供应商主体资质,对畜禽肉及其制品要重点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严禁采购使用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优先采取定点采购、无接触配送食品等方式。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应按照“三专、三证、四不得”管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线上订购配送过程管理,生鲜类食品配送前要开展快速检测(肉菜品种全覆盖),配送过程中注意密封运输。冷藏冷冻的鱼类、肉类、速冻食品等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尽可能缩短常温停留时间,确保食品不腐败变质。确保配送的食品包保质保鲜送达群众,杜绝腐烂变质食品流入群众家中。熟食类配送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倡导使用“食安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服务,做好保温箱、物流车厢等工(用)具清洁消毒,加强配送人员体温监测,配送过程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六、建立健全客户售后服务机制,公布服务电话,确保消费者退货、换货、退款等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