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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漏”临期商品 别只盯着价格

    2019-08-14 17:02:50


    本报记者 李鹏飞 文/图

      “临期商品”,指即将到达商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商品。2012年1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商品应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商品需要告之顾客并单独降价出售。目前,该规定已实施7年多时间,目前商家执行情况如何?对于“临期商品”,消费者反应怎样?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监管?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大型超市

      设置专区 亮明身份

      8月9日—12日,记者在走访成都、德阳等地多家大型超市后发现,很多超市都设置了临期商品销售专区(柜),货架上摆放着饮料、巧克力、饼干、沐浴露等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临期商品”的字样被醒目标出,还有的超市在货架上写着“请消费者购买后尽快使用(食用)”的温馨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

      在成都市区春熙路一大型知名商场的超市内记者看见,在收银区附近设置的临期商品销售区,其货架上摆放的一种饮料,平时这种饮料的价格为每瓶3元左右,现在还有3个月过期,每瓶只卖1.9元。

      在德阳市中心的洋洋百货南街店超市内记者注意到,该店设立的“临期商品”专柜上整齐的摆放着数盒进口饼干和国产桂圆干、虾皮等食品。“平时这种饼干的售价是每盒20多元,现在还有3个月过期,每盒只卖16元左右。”据该超市食品部主任侯小英介绍,该店的临期商品比正常商品的售价降幅在30%左右。

      “我们早在几年前就设置了临期商品销售专区,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好评。”侯小英对记者说,以前的临期商品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集中到一起,比较分散,现在好了方便消费者选择,一目了然,也便于超市对临期商品进行管理,“我们每天有专人都会对店内在售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核查,若发现临期的商品我们会及时摆放在专区销售或返还让供货商处理,过期的商品一律立即下架。”

      小超市

      “临期商品”多直接退供应商

      虽然大超市内几乎都设置了临期商品销售区,但在记者的走访中也发现一些小超市,特别是社区、居民点附近的小型超市内很难见到临期商品销售区,有些货架上的商品已经临近保质期,但是却没有被超市商家标明。

      记者随机询问了成都一家社区超市的经营者刘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家超市里的临期商品不会设置专门货架摆放。若是遇到临近保质日期的商品,他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处理:退回供应商或是直接作报废处理。

      消费者

      选购临期商品 较理性

      走访中,许多超市临期商品销售区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不过消费者对购买临期商品看法不一。记者在多家超市临期专柜旁观察发现,90%以上的消费者倾向于买保质期更长的食品,不再一味的追求“低价”。但一些消费能力相对弱的老人对临期商品有较强的接受力,但也是有条件接受,如价格必须优惠、品牌是知名的、保质期要相对充裕等。目前,消费者购买临期商品,持有较强的理性态度。

      “我本来想买这袋水果糖的,价格比正常的便宜10多元,不过还是算了,不买了。”在成都一家超市“临期商品”专柜旁选购商品的王婆婆表示,自己在购买商品时很看重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就算价格再便宜,我也要看商品还有多久过期,因为一时间我肯定吃不完,否则买了也就浪费了。”

      “我觉得这样的形式很好,把快过期的商品集中一起,让消费者决定买与不买,”德阳市民小肖说,自己以前在超市买东西就不太注意保质期、生产日期,经常买到快过期的商品,“我觉得,临期商品并不等于就是过期商品,还有一段时间才过期,马上就吃完了,我不会担心什么。”

      监管部门

      选购“临期商品”要留意细节

      “临期商品专区销售制可以起到提示消费、避免管理缺陷造成过期商品不能及时撤架等积极作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是值得鼓励的一种做法。”德阳市旌阳区商务局副局长刘世明表示,作为商贸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商务局也将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抓好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工作。

      “超市里销售的‘临期商品’,只要没有过期,或没有质量问题,是允许进行销售的。” 据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常磊介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是其应尽的职责,“首先,我们采取‘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等举措,受理并处理好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力争让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出店,村民投诉处理不出村。此外,为保证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方面,我们都会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商品流通领域所有应该达到的国家标准指标进行抽检,如果不达标,将按照规定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从而也促进了商家的诚信经营意识。”

      常磊表示,虽然还在保质期内的“临期商品”,一般来说不会损害人的健康或者是商品的安全性下降,但消费者在购买临期商品时,除了看价格,还要留意外包装等细节,“尤其要注意外包装有无涂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同时还要留意外包装有无破损、质量是否出现问题。”

      除此之外,消费者还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一次性购买太多临期商品。毕竟购买的食品因为吃不完而超过保质期限,就会演变成另外一种浪费。如果消费者不慎购买到过期或存在质量问题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如购买小票、商品实物等,及时拨打1231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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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漏”临期商品 别只盯着价格

    2019-08-14 17:02:50


    本报记者 李鹏飞 文/图

      “临期商品”,指即将到达商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商品。2012年1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商品应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商品需要告之顾客并单独降价出售。目前,该规定已实施7年多时间,目前商家执行情况如何?对于“临期商品”,消费者反应怎样?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监管?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大型超市

      设置专区 亮明身份

      8月9日—12日,记者在走访成都、德阳等地多家大型超市后发现,很多超市都设置了临期商品销售专区(柜),货架上摆放着饮料、巧克力、饼干、沐浴露等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临期商品”的字样被醒目标出,还有的超市在货架上写着“请消费者购买后尽快使用(食用)”的温馨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

      在成都市区春熙路一大型知名商场的超市内记者看见,在收银区附近设置的临期商品销售区,其货架上摆放的一种饮料,平时这种饮料的价格为每瓶3元左右,现在还有3个月过期,每瓶只卖1.9元。

      在德阳市中心的洋洋百货南街店超市内记者注意到,该店设立的“临期商品”专柜上整齐的摆放着数盒进口饼干和国产桂圆干、虾皮等食品。“平时这种饼干的售价是每盒20多元,现在还有3个月过期,每盒只卖16元左右。”据该超市食品部主任侯小英介绍,该店的临期商品比正常商品的售价降幅在30%左右。

      “我们早在几年前就设置了临期商品销售专区,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好评。”侯小英对记者说,以前的临期商品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集中到一起,比较分散,现在好了方便消费者选择,一目了然,也便于超市对临期商品进行管理,“我们每天有专人都会对店内在售商品的保质期进行核查,若发现临期的商品我们会及时摆放在专区销售或返还让供货商处理,过期的商品一律立即下架。”

      小超市

      “临期商品”多直接退供应商

      虽然大超市内几乎都设置了临期商品销售区,但在记者的走访中也发现一些小超市,特别是社区、居民点附近的小型超市内很难见到临期商品销售区,有些货架上的商品已经临近保质期,但是却没有被超市商家标明。

      记者随机询问了成都一家社区超市的经营者刘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家超市里的临期商品不会设置专门货架摆放。若是遇到临近保质日期的商品,他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处理:退回供应商或是直接作报废处理。

      消费者

      选购临期商品 较理性

      走访中,许多超市临期商品销售区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不过消费者对购买临期商品看法不一。记者在多家超市临期专柜旁观察发现,90%以上的消费者倾向于买保质期更长的食品,不再一味的追求“低价”。但一些消费能力相对弱的老人对临期商品有较强的接受力,但也是有条件接受,如价格必须优惠、品牌是知名的、保质期要相对充裕等。目前,消费者购买临期商品,持有较强的理性态度。

      “我本来想买这袋水果糖的,价格比正常的便宜10多元,不过还是算了,不买了。”在成都一家超市“临期商品”专柜旁选购商品的王婆婆表示,自己在购买商品时很看重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就算价格再便宜,我也要看商品还有多久过期,因为一时间我肯定吃不完,否则买了也就浪费了。”

      “我觉得这样的形式很好,把快过期的商品集中一起,让消费者决定买与不买,”德阳市民小肖说,自己以前在超市买东西就不太注意保质期、生产日期,经常买到快过期的商品,“我觉得,临期商品并不等于就是过期商品,还有一段时间才过期,马上就吃完了,我不会担心什么。”

      监管部门

      选购“临期商品”要留意细节

      “临期商品专区销售制可以起到提示消费、避免管理缺陷造成过期商品不能及时撤架等积极作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是值得鼓励的一种做法。”德阳市旌阳区商务局副局长刘世明表示,作为商贸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商务局也将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抓好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工作。

      “超市里销售的‘临期商品’,只要没有过期,或没有质量问题,是允许进行销售的。” 据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常磊介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是其应尽的职责,“首先,我们采取‘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等举措,受理并处理好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力争让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出店,村民投诉处理不出村。此外,为保证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方面,我们都会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商品流通领域所有应该达到的国家标准指标进行抽检,如果不达标,将按照规定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从而也促进了商家的诚信经营意识。”

      常磊表示,虽然还在保质期内的“临期商品”,一般来说不会损害人的健康或者是商品的安全性下降,但消费者在购买临期商品时,除了看价格,还要留意外包装等细节,“尤其要注意外包装有无涂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同时还要留意外包装有无破损、质量是否出现问题。”

      除此之外,消费者还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一次性购买太多临期商品。毕竟购买的食品因为吃不完而超过保质期限,就会演变成另外一种浪费。如果消费者不慎购买到过期或存在质量问题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如购买小票、商品实物等,及时拨打1231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