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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讲座藏“陷阱” 消委助力退订金

    2019-05-01 22:31:1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2018年12月11日早上7点,在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某酒店内的“专家”讲座现场,一位年轻的“健康专家”正在“授课”,声称一款叫“一号预苗”的药可以预防肿瘤、癌症并抑制癌细胞的增长扩散,现场播放的视频资料还嫁接了央视的新闻节目。
      
      现场气氛热烈,百余老人热情高涨……像这样平时省吃俭用却特别信“专家”推销以致上当受骗的老人,近年来太多了。近日,记者了解到,2018年四川省消委组织共受理保健品投诉573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46.2%。
      
      “专家”讲座藏“陷阱”
      
      消委助力退订金
      
      以赠送金线莲、雪猪油、被子、枕巾等礼品为幌子吸引老年消费者听课,并推销红光治疗仪、激光表、熊胆粉、雪灵芝、辅酶Q10等保健产品,部分产品单价近万元。2018年12月7日,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到一起关于会销的群体投诉案件。以张先生为代表的21名消费者反映在遂宁市船山区某酒店内每天早上6点开始举办“专家”讲座,张先生称自己父母已经购买了30000元的产品,该产品被夸大疗效,但没有任何作用,希望消委会、工商部门对该会销场所进行检查,帮助劝导老年人不要执迷不悟、上当受骗。
      
      遂宁消委会接到该群体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诉转案”机制,将此线索移交给遂宁市工商局。遂宁市工商局执法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线索精准摸底调查后,于12月11日对该会销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所售产品只是普通保健品,并未有“专家”声称的功效。经初步调查,该公司在遂宁市城区共有北门店、嘉兴店、南门店等10家门店,单月销售货款收入高达80余万元,2018年度销售货款收入高达800余万元,仅当日到场的老年消费者支付的订金就有56万余元。
      
      因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公司通知部分老年消费者前来退还订金。经遂宁消委会、遂宁市工商局监督,目前该公司已退还消费者现金4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由遂宁市工商局立案调查。
      
      “坑老”产品 投诉频发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的防范意识较弱、维权意识较低。老年人被抓住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心理,又被情感拉拢获取好感和信任,加上讲座上反复播放嫁接央视新闻的视频,向老年人高价销售普通保健品的行为就频频得手。这种销售方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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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讲座藏“陷阱” 消委助力退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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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工枚
      
      2018年12月11日早上7点,在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某酒店内的“专家”讲座现场,一位年轻的“健康专家”正在“授课”,声称一款叫“一号预苗”的药可以预防肿瘤、癌症并抑制癌细胞的增长扩散,现场播放的视频资料还嫁接了央视的新闻节目。
      
      现场气氛热烈,百余老人热情高涨……像这样平时省吃俭用却特别信“专家”推销以致上当受骗的老人,近年来太多了。近日,记者了解到,2018年四川省消委组织共受理保健品投诉573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46.2%。
      
      “专家”讲座藏“陷阱”
      
      消委助力退订金
      
      以赠送金线莲、雪猪油、被子、枕巾等礼品为幌子吸引老年消费者听课,并推销红光治疗仪、激光表、熊胆粉、雪灵芝、辅酶Q10等保健产品,部分产品单价近万元。2018年12月7日,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到一起关于会销的群体投诉案件。以张先生为代表的21名消费者反映在遂宁市船山区某酒店内每天早上6点开始举办“专家”讲座,张先生称自己父母已经购买了30000元的产品,该产品被夸大疗效,但没有任何作用,希望消委会、工商部门对该会销场所进行检查,帮助劝导老年人不要执迷不悟、上当受骗。
      
      遂宁消委会接到该群体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诉转案”机制,将此线索移交给遂宁市工商局。遂宁市工商局执法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线索精准摸底调查后,于12月11日对该会销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所售产品只是普通保健品,并未有“专家”声称的功效。经初步调查,该公司在遂宁市城区共有北门店、嘉兴店、南门店等10家门店,单月销售货款收入高达80余万元,2018年度销售货款收入高达800余万元,仅当日到场的老年消费者支付的订金就有56万余元。
      
      因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公司通知部分老年消费者前来退还订金。经遂宁消委会、遂宁市工商局监督,目前该公司已退还消费者现金4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由遂宁市工商局立案调查。
      
      “坑老”产品 投诉频发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的防范意识较弱、维权意识较低。老年人被抓住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心理,又被情感拉拢获取好感和信任,加上讲座上反复播放嫁接央视新闻的视频,向老年人高价销售普通保健品的行为就频频得手。这种销售方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