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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看电影遇故障 两百人获加倍赔偿

    2019-05-29 14:26:5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如果说除夕夜看央视春晚已经成了人们的一种习惯,那么大年初一看电影则正在潜移默化地成为人们消遣春节假期的另一种文化习惯。然而,当消费者过年看电影遇到影院设备故障时,消费者该如何做呢?

      2018年2月16日上午9点30分(当天正值农历大年初一),正在春节值班的四川资阳市乐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众多消费者购票后在资阳某影业有限公司观看电影时,因设备出现故障,电影播放无声音,找电影公司负责人协调赔偿损失无果,投诉到消委会请求解决。

      乐至县消委会接投诉后,立即安排4名工作人员前往了解情况。由于当天是大年初一,看电影的消费者较多,现场有100多位消费者,场面较为混乱。有的消费者要求按“假一赔十”退票并赔偿票价十倍损失;有的消费者要求按《消法》“退一赔三”。电影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则是不愿意看电影的进行全额退票,愿意看电影的在设备维修好以后继续观看电影,并免费提供零食。

      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电影放映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说明电影院在日常设备维护上存在问题,为消费者提供的放映服务存在瑕疵,应承担一定责任。

      因此,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调解,电影院为不愿意继续观影的消费者退票,并赔偿票价一倍的经济损失。当天,电影公司现场向消费者共退票85张,以线下票面价每张37元及赔偿1倍的价格,共给付现金6290元,网上退票130张,以网上票面价格每张30元及赔偿1倍的价格共给付现金7800元;总计退赔现金14090元。

      在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电影票观看电影,电影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正常的放映服务;但由于电影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放映,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以及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关规定,向消费者予以退款。

      此外,因属春节期间,还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和情绪上的影响,所以给消费者电影票价一倍的经济补偿也在情理之中。

      在这起群体性投诉事件处置过程中,由于乐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有序、宣传得力,方法得当,处置及时,及时平息了消费者的不满情绪,赢得了消费者的理解与认同;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春节节日期间群体性消费事件的蔓延和恶化,及时维护了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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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29 14:26:50

      本报记者 马工枚

      如果说除夕夜看央视春晚已经成了人们的一种习惯,那么大年初一看电影则正在潜移默化地成为人们消遣春节假期的另一种文化习惯。然而,当消费者过年看电影遇到影院设备故障时,消费者该如何做呢?

      2018年2月16日上午9点30分(当天正值农历大年初一),正在春节值班的四川资阳市乐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众多消费者购票后在资阳某影业有限公司观看电影时,因设备出现故障,电影播放无声音,找电影公司负责人协调赔偿损失无果,投诉到消委会请求解决。

      乐至县消委会接投诉后,立即安排4名工作人员前往了解情况。由于当天是大年初一,看电影的消费者较多,现场有100多位消费者,场面较为混乱。有的消费者要求按“假一赔十”退票并赔偿票价十倍损失;有的消费者要求按《消法》“退一赔三”。电影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则是不愿意看电影的进行全额退票,愿意看电影的在设备维修好以后继续观看电影,并免费提供零食。

      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电影放映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说明电影院在日常设备维护上存在问题,为消费者提供的放映服务存在瑕疵,应承担一定责任。

      因此,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调解,电影院为不愿意继续观影的消费者退票,并赔偿票价一倍的经济损失。当天,电影公司现场向消费者共退票85张,以线下票面价每张37元及赔偿1倍的价格,共给付现金6290元,网上退票130张,以网上票面价格每张30元及赔偿1倍的价格共给付现金7800元;总计退赔现金14090元。

      在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电影票观看电影,电影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正常的放映服务;但由于电影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放映,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以及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关规定,向消费者予以退款。

      此外,因属春节期间,还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和情绪上的影响,所以给消费者电影票价一倍的经济补偿也在情理之中。

      在这起群体性投诉事件处置过程中,由于乐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有序、宣传得力,方法得当,处置及时,及时平息了消费者的不满情绪,赢得了消费者的理解与认同;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春节节日期间群体性消费事件的蔓延和恶化,及时维护了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