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6 23:35:20
本网讯(记者 马工枚 文/图)派发虚假红包链接、虚假二维码扫描得优惠、假冒伪劣甚至违法犯罪等诸多对网民不利的交易现象……你经历过吗?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来临在即,作为一次全国上下、各大电商平台的交易盛会,其交易周期长、电商平台与参与者众多、交易规模大的特性,在交易过程中难免存在上述问题。
11月6日上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双十一来临前,联合四川省委网信办、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成都海关和省邮政管理局等9部门,召开了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会,对28家重点电商平台开展了行政指导,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切实享受到更优质、更放心、更舒心的电商购物环境。
在会议现场,相关部门通报了近年来网络市场监管和发展情况,对今年双十一活动期间及后期网络交易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川省委网信办要求严格贯彻《网络安全法》,妥善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四川省公安厅分析了近期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主要特点,从电商平台管理、防护、机制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四川省商务厅立足四川优势产业,对促进电商健康发展发表了指导意见;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要求注重邮政业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四川省消委会介绍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如何消费维权提出了意见建议。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点评了典型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场企业人员代表参会企业做了表态发言。四川省网商协会发出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为、诚信经营的倡议。
记者现场了解到,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31.63万亿元,同比增长8.5%。全年网络零售额达到9万亿元,同比增长23.9%。仅去年双十一期间,全网最终销售额达3143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四川省去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3万亿元,同比增长19.6%,网络零售额实现4269.21亿元,同比增长28.6%,保持中西部领先地位。去年双十一期间,四川网络交易额进入了全国前十名,排名第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制约其健康发展。
法制意识不强,一些电商经营者学习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不主动、不及时,对法律的了解度不够;
落实责任不够,部分电商平台对一些入驻的电商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没有尽到信息核验义务,致使一些网店经营主体缺失,存在违法经营现象,同时部分平台对监管部门移交的违法主体未按要求作下架处理等违法行为违规行为依然存在,一些电商经营者至今还没有公示主体信息;
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刷单炒信、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价格违法、侵犯知识产权、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网络订餐、“网红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问题还不少,特别是在“6.18”“11.11”“12.12”网络促销活动中更为明显突出。
会议要求,电商企业要利用好四川网络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守法诚信经营,时刻保持底线思维,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合法经营理念;平台经营者要严格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重点在亮照亮标、保障用户信息处置、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记录保存交易信息、公示交易规则、区分自营业务、健全信用评价机制、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
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网络市场监管,根据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和厅际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开展好“网剑行动”和平台专项治理;要加强网络监测和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大数据监测和信息化监管工作,发现一批网络违法线索;大量运用在线电子数据取证、固证新技术,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推进社会共治,引导网络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要及时发布网络消费提示和消费预警,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网络经济发展形势,及时监督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网络市场治理新机制。
2019-11-06 23:35:20
本网讯(记者 马工枚 文/图)派发虚假红包链接、虚假二维码扫描得优惠、假冒伪劣甚至违法犯罪等诸多对网民不利的交易现象……你经历过吗?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来临在即,作为一次全国上下、各大电商平台的交易盛会,其交易周期长、电商平台与参与者众多、交易规模大的特性,在交易过程中难免存在上述问题。
11月6日上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双十一来临前,联合四川省委网信办、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成都海关和省邮政管理局等9部门,召开了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会,对28家重点电商平台开展了行政指导,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切实享受到更优质、更放心、更舒心的电商购物环境。
在会议现场,相关部门通报了近年来网络市场监管和发展情况,对今年双十一活动期间及后期网络交易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川省委网信办要求严格贯彻《网络安全法》,妥善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四川省公安厅分析了近期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主要特点,从电商平台管理、防护、机制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四川省商务厅立足四川优势产业,对促进电商健康发展发表了指导意见;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要求注重邮政业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四川省消委会介绍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如何消费维权提出了意见建议。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点评了典型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场企业人员代表参会企业做了表态发言。四川省网商协会发出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为、诚信经营的倡议。
记者现场了解到,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31.63万亿元,同比增长8.5%。全年网络零售额达到9万亿元,同比增长23.9%。仅去年双十一期间,全网最终销售额达3143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四川省去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3万亿元,同比增长19.6%,网络零售额实现4269.21亿元,同比增长28.6%,保持中西部领先地位。去年双十一期间,四川网络交易额进入了全国前十名,排名第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制约其健康发展。
法制意识不强,一些电商经营者学习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不主动、不及时,对法律的了解度不够;
落实责任不够,部分电商平台对一些入驻的电商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没有尽到信息核验义务,致使一些网店经营主体缺失,存在违法经营现象,同时部分平台对监管部门移交的违法主体未按要求作下架处理等违法行为违规行为依然存在,一些电商经营者至今还没有公示主体信息;
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刷单炒信、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价格违法、侵犯知识产权、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网络订餐、“网红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问题还不少,特别是在“6.18”“11.11”“12.12”网络促销活动中更为明显突出。
会议要求,电商企业要利用好四川网络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守法诚信经营,时刻保持底线思维,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合法经营理念;平台经营者要严格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重点在亮照亮标、保障用户信息处置、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记录保存交易信息、公示交易规则、区分自营业务、健全信用评价机制、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
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网络市场监管,根据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和厅际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开展好“网剑行动”和平台专项治理;要加强网络监测和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大数据监测和信息化监管工作,发现一批网络违法线索;大量运用在线电子数据取证、固证新技术,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推进社会共治,引导网络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要及时发布网络消费提示和消费预警,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网络经济发展形势,及时监督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网络市场治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