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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筑满意消费】四川南充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

    2025-03-08 17:12:26 来源:西部经济网

           本网讯(记者 黄韬)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2024年受理的维权案件中,甄选出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案例涉及预付式消费、老年人消费、未成年人消费等多个领域。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共筑满意消费环境。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三)
    全屋定制“货不对板”
    消委助力“拆掉重来”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4日,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称其与南充一家颇具知名度的全屋定制公司签订合同,定制了一套全屋家具,完成安装后发现效果与预期差距极大,要求消委会协调处理。

           经查,张女士与南充一家颇具知名度的全屋定制公司签订合同,定制了一套包含衣柜、橱柜、书房家具在内的全屋家具。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家具材质为实木,款式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但定制公司完成安装后,张女士验收时却发现诸多问题:衣柜的实木材质手感和纹理与预期差异极大,部分板材疑似为贴皮人造板;橱柜的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导致厨房空间布局混乱,使用极为不便;书房的书桌和书架颜色也与选定色卡有明显偏差。张女士联系了定制公司,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制作并更换所有不合格家具。公司负责人起初承诺尽快解决,但后面开始推诿责任,坚称家具符合行业标准,拒绝重新制作,只同意适当维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张女士无奈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张女士提供的合同、设计图纸、付款凭证以及家具现状的照片和视频等证据,随后约谈全屋定制公司负责人。

           在消委会调解现场,公司负责人声称合同中对实木材质的界定模糊,尺寸和颜色偏差属于正常误差范围。经过消委会多次艰难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全屋定制公司重新制作并更换所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家具,并承担因延误给张女士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如在外租房过渡的费用等;张女士则给予公司合理的制作和安装时间。历时两个月,全新的家具安装完成,张女士顺利入住新家。


    消委观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定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产品,已构成违约,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消委会在此次复杂的消费纠纷中认真负责,深入调查取证,面对商家的强硬态度,多次耐心调解,始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依据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了消费市场的公平秩序。张女士在维权过程中遭遇商家的推诿、抵赖,困难重重,但她始终没有放弃,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消委会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她的经历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榜样,提醒大家在面对消费纠纷时,要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坚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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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筑满意消费】四川南充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

    2025-03-08 17:12:26 来源:西部经济网

           本网讯(记者 黄韬)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2024年受理的维权案件中,甄选出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案例涉及预付式消费、老年人消费、未成年人消费等多个领域。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共筑满意消费环境。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三)
    全屋定制“货不对板”
    消委助力“拆掉重来”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4日,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称其与南充一家颇具知名度的全屋定制公司签订合同,定制了一套全屋家具,完成安装后发现效果与预期差距极大,要求消委会协调处理。

           经查,张女士与南充一家颇具知名度的全屋定制公司签订合同,定制了一套包含衣柜、橱柜、书房家具在内的全屋家具。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家具材质为实木,款式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但定制公司完成安装后,张女士验收时却发现诸多问题:衣柜的实木材质手感和纹理与预期差异极大,部分板材疑似为贴皮人造板;橱柜的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导致厨房空间布局混乱,使用极为不便;书房的书桌和书架颜色也与选定色卡有明显偏差。张女士联系了定制公司,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制作并更换所有不合格家具。公司负责人起初承诺尽快解决,但后面开始推诿责任,坚称家具符合行业标准,拒绝重新制作,只同意适当维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张女士无奈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张女士提供的合同、设计图纸、付款凭证以及家具现状的照片和视频等证据,随后约谈全屋定制公司负责人。

           在消委会调解现场,公司负责人声称合同中对实木材质的界定模糊,尺寸和颜色偏差属于正常误差范围。经过消委会多次艰难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全屋定制公司重新制作并更换所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家具,并承担因延误给张女士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如在外租房过渡的费用等;张女士则给予公司合理的制作和安装时间。历时两个月,全新的家具安装完成,张女士顺利入住新家。


    消委观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定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产品,已构成违约,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消委会在此次复杂的消费纠纷中认真负责,深入调查取证,面对商家的强硬态度,多次耐心调解,始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依据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了消费市场的公平秩序。张女士在维权过程中遭遇商家的推诿、抵赖,困难重重,但她始终没有放弃,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消委会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她的经历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榜样,提醒大家在面对消费纠纷时,要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坚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